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要求(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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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以下简称“接种门诊”)设置,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温馨化、信息化”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接种门诊。二、基本标准(一)选址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置在一楼或二楼清洁区,如设置在三楼及以上须配备电梯。接种门诊应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楼面,严禁与普通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科、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化验室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接种门诊设置在独立区域
2、。接种门诊不得单独设立在医疗机构外(临时接种点除外)。(二)分区和布局接种门诊面积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实际需要和人口发展趋势。接种门诊应分为候诊区、询问预检区(最好与儿童保健室毗邻)/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室/区等功能区。按照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确保受种者单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区域间应分隔清晰、流程合理、导向标识明显,提供诊间支付服务,为受种者提供方便。接种区应由2个及以上接种单元组成。社区接种门诊应设置至少3个接种单元,其中至少1个接种单元提供成人疫苗接种服务。接种单元是指1名接种工作人员进
3、行接种服务的工作区域,单个面积应不小于5m其中包括接种台、桌面泳箱、电脑及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并有方便受种者活动的空间。接种单元间应相对隔断以减少噪音和保护受种者隐私。接种单元的数量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须保证接种安全,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且接种工作人员平均接种量不得超过25剂次/小时,受种者接种前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应及时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疾病防控需求等合理增加接种单元、接种人员、接种服务频次或增设门诊。候诊区、询问预检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桂区的面积应满足安全接种和接种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并与接种区面积相适应。候诊区、询
4、问预检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合计不少于50m2,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和留观区合计不少于25m2,冷链区不少于15nr,接种量大于1()0人次/日的应按比例扩大。留观区原则上应与候诊区分开,场地受限制时可将两者安排在同一区域,但必须设置显著标识以便区分,确保留观受种者管理安全、有序。(三)硬件配置基本设施设备: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洗手设备、资料柜、消毒药械设备等。冷链设施设备:应符合疫苗冷链物流运作规范(DB31-T)对接种门诊冷链运作要求,配置冷库、医用冷藏冰箱、医用低温冰箱、桌面冰箱和冷藏箱包等。冷链设施设备应分别配备专用接地插座,不得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冷库、医用冷藏冰箱
5、、医用低温冰箱应配置温度自动监测报警系统。接种门诊应建立冷链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突发停电或者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有条件的接种门诊应配备不间断电源、双路供电或备用发电机组。信息化设施设备:计算机、扫码设备、身份识别设备、电子核签设备、打印机等设备。各接种门诊应具备政务外网条件,确保接种和进销存数据的及时上传与下载。社区接种门诊应配备数字化门诊系统,方便受种者排队等候、留观提醒等。提供紧缺疫苗接种的门诊应安装配置人证合一识别核查设备。鼓励有条件的接种门诊开展疫苗追溯服务示范门诊建设。健康宣教设施设备:候种区和/或留观区应配备视频播放设备,用于宣传普及预防接种政策和相关知识。(四)
6、接种器材、药品、器械等耗材包括按受种对象人次数的1.1倍准备相应规格的注射器材、75%乙醇、锻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根据服务对象配备儿童和/或成人血压计)、医废专用包装物、容器等。接种门诊必须备有1:100()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器械。(五)人员配置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参加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其中至少2名专职人员。社区接种门诊和具备条件的其他类型接种门诊至少应有1名公共卫生医师从事预防接种相关服务工作。每次门诊运行时,至少应配备以下人员:包括健康询问登记人员1名,留
7、观管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1名,每个接种单元各1名接种人员;其中至少1人为专职人员。(六)服务时间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接种服务工作量确定服务天数,每天服务时间应不少于2.5小时。社区接种门诊每周至少服务3天,其中至少1天(2.5小时)应安排在双休日。卡介苗接种门诊每周至少服务2天(每天至少2.5小时)。犬伤处置门诊24小时提供服务。医院产科接种室、特需接种门诊、集体单位接种门诊及临时接种点可根据接种服务需求确定服务时间。(七)信息公示医疗机构应设置明显的接种门诊指示标识,并标明接种门诊类型、具体位置和服务时间。接种门诊各功能室/区有明显标识,疫苗接种室、接种工作台设置醒目标记。接种
8、门诊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包括接种门诊及人员资质、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疫苗种类和接种程序、预防疾病种类、接种流程、接种方法、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预防接种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还应公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等信息。同时,应公示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商品宣传和商业推广行为。(八)温馨化服务要求接种门诊整体环境应美观舒适,积极营造温馨的接种氛围。室内应宽敞明亮,可结合实际配备儿童玩具或专设儿童活动场所。三、其他(一)医院产科接种室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应安排在接种室,接种室须配备专用接种台,其配置和面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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