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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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巩固拓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根据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共XX市委印发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
2、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坚决有力刷新吏治,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加快建设XX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二)基本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法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确保社会和谐
3、稳定。坚持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政法干警素质和本领,确保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责任务。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标准,始终践行执法司法为民宗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政法队伍长远发展。坚持注重政法干警主体地位,激发政法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政法队伍活力。二、具体举措(一)突出政治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县委每半年听取1次政法工作汇报、至少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讨论和决定
4、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研究部署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县委政法委委员、乡旗政法委员每年向县委政法委员会年度述职。县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政法系统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政治督察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政法系统政治督察。(二)配强班子队伍。选优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县委政法委书记由县委常委担任,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按照有关规定配各。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按照正科职为县法院、县检察院配备党组副书记1名,主
5、持常务工作;公安局局长一般应具有从事政法、公安工作经历。公安局局长进政府领导班子。公安局局长兼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坚持政法领导老中青相结合梯次配备,优化知识专业、经历和年龄结构,不断提高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班子成员中有条件的要有一定比例35岁以下干部。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和熟悉了解政法干部的优势,协助县委、县委组织部做好选优配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加强政法干部育选管用等工作。对有关政法单位干部的调整或者补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方面应当征求县委政法委的意见。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三)规范交流轮岗。严格落实政法单位
6、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交流轮岗等有关规定。政法单位副职领导成员,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要交流轮岗,满10年的应当交流。政法单位中层正职、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领导干部,原则上要交流轮岗,满10年的应当交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政法机关业务对口部门和岗位干部交流,加快培养一批善于处理重大案件的专家能手。(四)夯实基层基础。突出基层导向,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完善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稳定基层政法队伍政策,落实基层政法干警正常福利待遇。建立引导优秀政法干警到基层干事创业激励机制。严格落实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有关
7、规定,坚持政法队伍满编运行机制,优化政法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基层政法单位建设标准和考核工作,取消不合理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乡族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人选应当熟悉政法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进入乡镇党组织领导班子,在乡镇党组织领导和县委政法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乡镇政法委员调整或补充,有关方面应当征求县委政法委的意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保障工作。落实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县、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
8、体化运行。(五)加强“四项教育”。深入开展政治教育,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分层分类政治轮训,以3年为轮训周期,依托党校、高校、红色教育基地分层分类开展政治轮训,每名政法干警在一个轮训周期内政治轮训学时不低于75个学时。深入开展党史教育,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筑牢信仰之基。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使政法干警养成崇尚法治、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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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新形势下 加强 政法 队伍建设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