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docx
《安徽省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安徽省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管理(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中共安徼省委办公厅安徼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绿美江淮行动的意见(皖办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示范项目内容包括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农田林网四个方面。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负责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笫三条示范项目实行建设目标、任务、管理、责任“四到市”,坚持“省级统筹,市级负责,县级落实
2、”的工作机制,实行按竞争性立项评审结果下达年度建设任务、按年度开展作业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检查验收、按绩效目标考核的制度。第二章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第四条凡承担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农田林网建设年度任务的县(市、区)均可申报示范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包括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大户、家庭林场等。第五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示范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将项目拟建地块的矢量数据一并上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集中统一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编制实施方案前,要会同本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国土三调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3、国土空间规划、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等对营造林地块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拟营造林地块的合规性和营造林方式的合理性。第六条县级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区概要;(二)项目前期实施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等;(三)项目建设目标、地点、内容、模式、进度安排、投资估算等;(四)预期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项目管理、主要技术措施等;(六)项目图表,包括工程建设布局示意图等。第七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结合专家评审结果、可用资金量、前期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年度实施项目。项目确定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下达实施通知并同
4、步下达示范项目绩效目标。第八条项目立项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2个月内完成年度作业设计编制。作业设计要符合森林抚育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造林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的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的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后的作业设计,不得擅自变更。因作业实施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确需变更的,需由原审批单位批准。第九条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作业,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完成施工作业,特殊情况要在年底前完成。施工作业过程中要做好影像资料留存工作,特别是施工作业前后的对照影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 森林 质量 提升 示范 项目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