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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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确保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实行“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作”的运行机制。持续深化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体制
2、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各类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目标大力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按照市场化配置要求和“应进必进”的原则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度,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持续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全力打造全县监、管、办“一张网”,着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实现电子交易平台横向数据互通。三、重点任务(一)统
3、一组织管理1.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协调等工作,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汇报;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承担公共资源配置、交易的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
4、易信息,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动态补充信息;负责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与应用;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提供支撑等;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采购代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统一平台交易1.全力推进交易活动进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凡列入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全省统一的电子监察监管。具体包括以下九类项目:一是工程建设项目类;二是政府采购类;三药械类;四是资源类;五是产权类;六是无形资产类;七是环境权类;八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类;九是政府和
5、社会资本合作(PPP)类一并纳入统一交易平台公开交易。2 .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制定和发布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起草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逐项罗列目录清单并由政府公布。清单应当明确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范围,同时明确各类交易的监管主体,促进公平交易、高效利用。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凡列入清单的交易项目,应当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凡列入清单而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项目,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暂停项目执行,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监察部门应当对该项目责任单
6、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目录外交易项目实行市场化管理,允许和鼓励目录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级目录清单更新则按最新目录执行。3 .推行统一平台交易。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依法依规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和支撑。鼓励县公共资源交易清单内项目全部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确需到县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可联系其他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7、心进行交易。4 .推行政府集中采购政策实施。根据关于公布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纳入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职能,具体限额标准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如有上级目录清单更新则按最新目录执行。5 .推进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持续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交易、服务、监管等各子系统功能,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快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安全防
8、护体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函、电子身份信息等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三)统一服务标准1.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申报审批制度。项目申报前,由项目单位报请分管领导审核,落实资金情况,建立项目主管领导和主管科室及责任人负责制,对项目立项、进入交易中心交易和项目实施等全过程负全责。进场交易前,公共资源项目应明确交易方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交易。需要变更交易方式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报相应监管部门审定,必要时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方式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包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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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规范 公共资源 交易 管理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