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基层实践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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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基层实践与思考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司法体制及其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检察机关在司法规范化、办案质效等方面均有了明显提升,但也面临着员额制动态化调整机制尚未形成、内设机构改革未达预期目标、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等问题。结合最高检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及近年来的基层检察工作实践,基层检察机关可从持续完善员额职数动态调整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及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内部及外部监督工作机制,强化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及检察经费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效。关键词: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员额制检察权运行2014年6月,中央
2、政法委选择上海、湖北、青海、广东等7个省市启动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的首批试点。2015年7月,第二批11个省份启动试点,2016年年初,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1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2基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最高检具体要求,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落实,在司法规范化、办案质效等方面均有了明显提升,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本文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增城区院”)实践探索为例,提炼经验做法,总结存在
3、的问题并进行相关思考,以期为更好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贡献力量。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增城检察实践2016年,增城区院根据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并随着改革的推进,深入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一)落实员额制,完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一是有序推进员额制改革落实。2016年以来,增城区院进行了七次员额检察官选任,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人员进入员额。二是抓好检察辅助人员的优化配置。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流
4、动性较大的情况下,积极争取支持,及时补充招录,确保业务部门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至少达到1:1:0.5配置。加强对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分类考核,提升其学习意愿和综合素能。三是实现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做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分类改革,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编制内书记员及时转任检察官助理。(二)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开展内设机构重组。按照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导意见,增城区院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设置”6个业务部门+2个司法行政部门(即政治部和办公室)”,内设机构精简近三分之一;综合业务部门、司
5、法行政部门专司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推动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体系扁平化。二是组建并优化办案团队。为应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该院以优化办案组为突破口,坚持固定与临时团队相结合,加强检察官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如业务部门根据办案需要成立专业的办案组,由相对固定人员办理不同领域(类型)案件;在办理涉黑恶等重大案件时,组成临时的检察官办案组。(三)明确权贵配宽,规范检察权运行一是科学配置办案权限。增城区院制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检察官司法办案亲历清单,清晰界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和办案组、检察官负责、决定的事项。2017年6月开始探索检察委员会上会案件审查过滤机制,进一步明确
6、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原则和范围,减少上会案件数量,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和责任。2018年-2020年上会案件数逐年下降,此后上会案件量趋向稳定。二是推动领导干部办案规范化、常态化。增城区院制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办案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优先分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由领导干部办理,充分体现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不断完善案件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成立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评查人员库,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抽检、听庭评议等措施,不断加强对办案质量、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案
7、件流程监控力度,将流程监控要点与日常业务数据审查、案件质量评查、收送案审核相结合,增强流程监控对司法办案的规范促进作用。针对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四)强化省级以下财物统一管理,推动完善职业保障增城区院认真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政策,主动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确保检察官工资待遇按标准兑现,及时释放改革红利。积极落实财物市一级统管工作,不断强化与当地财政、人社等单位协调,完成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平台转换等省、市财物管理基础性对接工作。财物统管以来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22个,明确预算、收支、采购、合同、资产管理工作细则,
8、有效堵塞财务风险漏洞。二、基层院在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中面临的困境基层院在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员额制动态化调整机制尚未形成随着地方经济快速发展,部分基层检察院的总体办案量持续上升,因政法编制数和员额数由省级相关部门确定,且未能实现与地区经济、人口、办案等情况相结合予以动态化调整,员额数远不能满足办案需求,导致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二)内设机构改革未达预期目标机构改革本意是通过精简内设机构的方式以达到科学设置业务机构和有效整合非业务机构,实现司法资源重点向业务部门配置的目标,有效解决司法资源与司法案件紧张的矛盾。从实践来看,“大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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