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管理规定》公开征.docx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管理规定》公开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管理规定》公开征.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和依法受委托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部门”)采用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执法文书,是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相关职能时
2、产生的文书。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电子送达,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特定通讯号码、即时通讯工具、信息公众号等电子化途径向行政相对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通讯终端、即时通讯账号、信息公众号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送达执法文书的送达方式。第五条有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部门可以建立专门的电子送达平台,也可以采取与大型门户网站、通信运营商合作的方式,通过专门的电子邮箱、特定的通讯号码、信息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送达。第六条采取电子送达方式的,应当征得受送达人同意并签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用于接收执法文书的电子邮箱、特定通讯号码、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送达地址。送达地址确认书有效期至对应的执法案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管理规定 江苏省 住房 城乡建设 行政 执法 文书 电子 送达 管理 规定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