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青岛模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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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索建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青岛模式”一、“青岛模式”的发展历程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管理的鲜明特征是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发展机遇、尊重行业特点、大胆创新实践。“青岛模式”的形成经历了两个发展时期。(一)“青岛模式”的萌芽生长期从2017年“美丽青岛三年行动”到2019年“国家住建部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试点”是“青岛模式”的萌芽生长期。在“美丽青岛三年行动”前,青岛市内违规设置的立柱式、楼顶、大型墙体广告比比皆是、乱象丛生,各类招牌五花八门、杂乱无章。青岛市以承接迎办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为契机,重拳出击,组织开展“整治大型商业体违规户外广告”“整治违规设置屋顶字”等4项专项整治活动,
2、累计拆除整治违法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近160万平方米,拆除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736处,有力解决了广告招牌“乱”的问题。户外广告招牌实现了由乱到治,如何巩固来之不易的治乱成果,如何杜绝新的违规设置,这些问题都摆在了城市管理者面前。结合治乱实践,探索建立户外广告招牌精细管理,“青岛模式”开始进入城市管理者的视线。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青岛市等9个城市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试点城市。青岛市将香港路、海尔路两条道路和市南区的前海区域、唠山区的金家岭金融聚集区两个区域纳入试点范围,打造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示范区。同时,其他8个区(市)按照“清理拆除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引领带动一批”的工作思路,
3、紧紧围绕主要道路、主要交通枢纽、主要商业街、主要风景区等开展整治提升。试点期间,全市完成17万余平方米违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任务,高立柱式广告、大型屋顶广告(标识)、违规大型墙体广告基本清零。经过试点,户外广告招牌治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实现了由乱到治的第一次跨越,管理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六位一体”的法制体系初步建立,广告招牌分类施策的理念初步提出,安全检查巡查制度逐步建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青岛模式”初步形成。(二)“青岛模式”的完善发展期2020年以来的青岛市城市品质改善提升阶段是“青岛模式”的完善发展期。自2020年开始,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工作重心发生变化
4、,精细化、智慧化、品质化成为管理工作的主基调。青岛市先后发起户外广告招牌“增品提质”两年行动、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等专项行动,在巩固治乱成果的同时,着力提升广告招牌设置品质。2021年4月,青岛市广告招牌智慧监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门头招牌前置服务”板块同步上线,实现了治理模式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开启了广告招牌设施智慧化管理新阶段。陵着设置导则的编制完成、广告招牌规划的全域覆盖和招牌专项立法的推进,“六位一体”的法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2022年6月,青岛市承接山东省广告招牌设施规范管理改革试点任务,发挥即墨区作为新设区、胶州市作为县级市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省率
5、先编制即墨区公益广告和景观小品设置详细规划,即墨区、胶州市对106条背街小巷、3555处广告招牌开展整治提升,圆满完成试点任务。2023年,青岛市首创行业安全“包区驻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制度。自2021年以来,坚持审美引领,以星星之火,凝聚城市共识,组织开展旨在提升广告招牌设置品质的店招评选等系列活动,创建行业管理品牌,以品牌创建促管理、促服务、促品质。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实现了由治到美的笫二次跨越,各项管理制度基本确立,智慧化、精细化成为管理趋势,共治共享格局初步形成,设置品质提升成效初显,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青岛模式”不断完善发展。二、“青岛模式”的具体实施“青岛模式”的核心思想
6、在源头,从理顺体制机制和健全法治体系入手,为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提供体制机制顺、法治保障优的发展大环境。在日常监管上,对广告招牌分类施策,在国内搭建首个智慧化监管平台,打造行业安全监管体系,以精细化、智慧化理念达到常态化长效管理目标。在实际工作中,以美的活动为载体,发动社会力量,推动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向美而行,实现美美与共的美好愿景。(一)聚焦源头治理,夯实两个行业管理基础1 .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多层次、立体化行业管理体系2014年8月机构改革以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局”)承担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职责,统一领导全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执法工作,具体由三个
7、部门负责:市容景观管理处负责规划行业发展方向、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安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宏观行业管理工作;户外广告与亮化发展中心负责编制技术标准规范等技术保障和巡查检查类辅助性工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行业执法方面工作。三个部门虽然职责不同,但同隶属市城市管理局,在日常沟通协调、管理执法衔接、技术辅助保障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近年来,对于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大多由三个部门共同督导办理。在纵向上,采取市城市管理局、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镇(街)三级管理架构,市、区(市)、镇(街)三级管理机构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区(市)综合行政执法
8、局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执法管理工作。镇(街)按照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具体实施辖区内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执法工作。在机构职能的相关文件中,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层级只有市、区(市)两级,但在实践中,镇(街)中队作为相对独立的层级实际存在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横向上,多部门按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管理工作。青岛市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调动城市规划、行政审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发改、财政、司法、公安等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函联和召开各种协调会,合力推进户外广告招牌管理工作。在“美丽青岛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和国家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试点期间,青岛市成立了以分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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