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学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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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药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XX省中医药学会(英文译名为:XXX,英文缩写XX,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的性质:XX省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保健、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技工作者与管理工作者的纽带,是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省中医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团结广大中医药及其相关的自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和推广
2、,促进中医药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中医药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中医药的服务需求,为建设健康XX服务。第四条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是本会治理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本会在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以党建促会建。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XX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和党建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挂靠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XX,邮编XX,网址:XXo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各种形式的中
3、医药学术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讨和科学考察活动,举办相关会议会展、提供相关服务;(二)编辑出版中医药科普读物、专著及有关信息资料和音像制品;(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队伍素质;(四)传播中医药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病能力;(五)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六)培养、发现、举荐优秀的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先进会员和学会管理工作者;开展“XX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著作和科普作品;(七)组织中医药专家协助政府对中医药科技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管理决策进行论证;(八)承办政府及
4、有关部门在转变职能中委托、交办的相关事项,开展项目合作;(九)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同有关国际及省际学术团体和学者的联系,开展国际及省际间的科技合作。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其中个人会员分为专业会员、荣誉会员和学生会员)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拥护本会的章程;2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3 .在中医药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4 .热爱中医药事业,支持学会工作。(二)各类会员应具备的特殊条件:1 .专业会员:从事中医药工作,获得(执业)中医师、中药师、助教、实习研
5、究员、助理编辑、技师、护师以上职称者;或者从事与中医药有关学科的工作,具备以上相应技术职称者。2 .荣誉会员:对我国友好的外籍中医药专家、知名人士,或者省内外热爱中医药事业,支持本会工作,为本会发展提供资助者,或对我省中医药科技事业发展有贡献者。3 .学生会员:中医药院校的在校学生。4 .团体会员:参与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并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省内外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和医药企业单位。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专业会员和学生会员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经本会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由本会办事机构审核批准,颁发专业会员和学生会员证书;(三)荣
6、誉会员由专业委员会或学会秘书处提出推荐人选,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后,由会长授予荣誉会员证书;(四)团体会员由申请单位提交入会申请,经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颁发证书和牌匾。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并优先选派出席有关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学生会员免费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四)享有本会有关奖励的权利;(五)免费获取本会编辑出版的学术资料和科普资料,免费获取本会的年度活动计划表;(六)推荐专业会员加入全国性学术组织和本会专家咨询、专项评审、专项鉴定等各类专家库的权利;(七)团体会员可优先得
7、到技术咨询;(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团体会员接受本会的委托,协助开展有关学术和科普活动;(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咨询和科普宣传等有关的社会公益性活动;(七)为本会事业发展自愿捐赠或接受本会委托依法募集资金;(八)专业会员参与由本会组织的对我省中医药工作发展战略、政策、重大决策的论证、咨询等活动;(九)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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