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卡犯罪”中支付结算型帮助行为的认定研究.docx
《“两卡犯罪”中支付结算型帮助行为的认定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两卡犯罪”中支付结算型帮助行为的认定研究.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两卡犯罪”中支付结算型帮助行为的认定研究*摘要:“两卡犯罪”中支付结算型帮助行为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上游犯罪共犯等,往往无法清晰认定。针对认定争议,应当重点围绕支付结算对象、支付结算发生的时间、主观明知的内容及程度和法益侵害的类型及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两卡犯罪”中支付结算型帮助行为的认定不仅要兼顾实践中难以查清的情形,而且要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关键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款项主观明知案情介绍2021年11月起,张某在上线的指挥下,自己开设银行账户的同时,购买他人多张馄行卡,并要求他人开通网上银行。此后,张某在民宿或小区住宅等地设
2、立据点,利用上线提供的公用苹果手机,运用“Te1.egram聊天软件接收上线转账指令,使用本人或者他人的银行账号,通过网银非法从事资助金支付结算业务。张某同时雇佣了ABCD等多人以各自真实的身份开办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根据上线在聊天软件群里的指示操作转账。过程中,张某给雇佣的人员排班,确保24小时均有人接收上线指令并操作转账。涉案人员实施了协助刷脸验证、解封被冻结的银行卡或取现金的行为。此外,团伙成员均供述知道转移的资金系赌博资金,是在为网络赌博的赌客上分、下分。该团伙按照涉案银行卡流水总额的千分之一抽成获利。截止案发,该团伙先后三次变更据点,共计使用30余张银行卡,资金总流水达5千余万元
3、。在公安机关查证的上游犯罪中,该团伙使用的多张银行卡有因涉嫌流入涉诈资金被止付的记录;有2张银行卡作为一级卡直接进入诈骗资金3万余元;另有多张银行卡进入过多名参与网络赌博人员的赌博资金。本案由当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3月22日当地检察机关以张某等19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6月14日,当地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等19人构成帮信霏,判处张某等19名被告人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张某等19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主要问题当前,支付结算型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在司法适用中的疑问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4、,给此类行为的准确定性造成困扰。办案人员在研判支付结算型网络犯罪帮助案件时,应重点围绕支付结算的对象、支付结算发生的时间、主观明知的内容和程度以及法益侵害的类型和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一)支付结算的对象帮信罪的帮助对象是信息网络犯罪实施者,该罪中网络犯罪实施者支付结算的对象范围较宽,可以是犯罪所得,也可以是涉案违法资金,例如用于网络赌博的赌资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掩隐罪”)的行为对象是“犯罪所得”,指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赃物,但不包括涉案违法资金,并且帮助者对于“犯罪所得”的性质往往有更为明确的认识。因此,可以根据上游犯罪违法所得的属性,作为区分掩隐罪与帮信罪的
5、重要内容。如果行为人的转账资金不是犯罪所得,则可以排除掩P急罪的适用。口(二)支付结算发生的时间通常认为,掩隐罪是事后的帮助行为,即只有在上游犯罪既遂后的窝藏、转移,才能评价为该罪。因此,掩隐罪的认定依赖于上游犯罪的查证情况。比如,在办理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在侵财犯罪结束后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应当按照掩隐罪定罪处罚。2对于支付结算帮助行为认定为上游犯罪共犯所需要的时间阶段,则需依照一般共同犯罪的原理进行判断即可。(三)明知的内容及程度帮信罪、掩隐罪和上游犯罪共犯对上游犯罪主观明知的具体内容和程度存在差异。帮信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既可以明确知道被帮助对象的犯罪行为、犯罪手段
6、、性质、危害结果,也可以仅概括知道被帮助对象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对被帮助对象的相关具体犯罪事实等都不知道。司法实务中,帮信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以概括明知居多,即行为人只是知道对方可能实施网络犯罪行为,对被帮助对象的犯罪手段、性质等都不明确知道,至于上游犯罪具体是赌博、诈骗还是其他网络犯罪不需要明知。用一般人的理解来看,能认识到上游是犯罪行为,资金来路不正就可以。而对于掩隐罪,要求明知转移的是犯罪所得,但对于具体是何种犯罪所得可能是概括明知,也可能是具体明知。成立上游犯罪的共犯需要考察行为人明知的具体内容。例如,在没有共犯的意思联络时,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犯罪而提供帮助,仅成立帮信罪,不存
7、在同时构成上游犯罪共犯的问题。若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与其通谋为其提供帮助的,则帮助者既构成帮信罪,同时又构成相应犯罪的帮助犯,需要按照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从一重罪处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之间有通谋,符合“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要求;帮助者“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为其提供帮助,同时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要求。3(四)法益侵害的类型及程度支付结算型帮助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侵害法益的类型及程度进行综合认定。4帮信罪、掩隐罪、上游犯罪共犯侵害的法益类型有明显的区别,而且存在保护的位阶顺序。帮信罪主要侵害的是网络空间的管理秩序;而掩隐罪干扰司法机关调查活
8、动的顺利进行,因而主要侵害的是司法秩序;上游犯罪的侵害法益需要结合被帮助的网络犯罪进行判断,若上游犯罪是诈骗犯罪则侵害财产权,若上游犯罪是开设赌场则扰乱公共秩序。此外,法益侵害的严重程度决定了刑罚的轻重。一般认为,这些犯罪中侵害性最大的是具体网络犯罪的帮助犯,其次是掩隐罪,最后才是帮信罪。张某团伙的行为构成帮信罪。一方面是由于该团伙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并且符合司法解释规定中情节严重的情形。另一方面就查证的上游资金性质来看,既有赌博资金,也有该团伙实际为上游多种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并不局限于某一种上游犯罪活动,以帮信罪评价更为全面。(一)从行为对象上看,本案中支付结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犯罪 支付 结算 帮助 行为 认定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