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中心聘用员工请假、考勤制度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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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中心聘用员工请假、考勤制度暂行规定为保证后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人员的管理和劳动纪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类假期的请假及考勤制度。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聘用员工。二、劳动纪律的执行(一)劳动纪律是工作秩序的重要保障,凡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中心聘用员工均须自觉遵守。(二)对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中心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与监督的主管部门是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并适时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和请假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处理。(三)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本单位
2、教职工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与记录、对违反本规定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的核查。三、请假内容及请假的有关规定请假内容包括病假、事假、工伤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等。(一)病假1、病假的审批程序员工因病需在家休养,应提出书面申请,按本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的证明。1)请假三天及以下的,凭医院证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2)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凭医院证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处长审批,报综合办公室备案。3)请假一周及以上的,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
3、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管处长审核,报后勤主要领导审批,报综合办公室备案。2、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病假工资及医疗期时间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十个工作日的病假是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期间按南京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员工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日、小时工作时间计算。(二)事假1)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2)经部门领导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最多不可超过10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处领导审批,报综合办公室备案;3)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后勤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后勤正常工作时,后勤将视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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