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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有序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高质量、高水平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促进光伏产业与城镇规划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指导意见如下:一、明确规范对象全区范围内合法使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依照本指导意见进行管理(不含新建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工程)。二、明确建设条件(一)选址要求1.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分布式光伏
2、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利益相关人无异议。2 .项目建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得违反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各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相关要求,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3 .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对光伏板下方空间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违章建筑。4 .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非法占用宅基地、公共空间以及各类零散用地资源。(二)禁止建设范围序号类别禁止建设范围1重要路段铁路沿线20米内、高速公路沿线30米内、国道沿线20米内、省道沿线15米内的房屋。2重点区域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传统村落、旅游景区范
3、围内的房屋。3安全要求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相关安全规定严禁建设的其他场所。4其他要求存在其他不得安装的情形,如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废弃建筑、拆迁区域及近两年有拆迁计划的村庄等。(三)建设要求为杜绝以屋顶光伏组件安装为由在屋顶搭建违法建(构)筑物,以及避免屋顶安装的光伏组件影响建筑外立面风貌,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应满足以下要求:1.光伏组件安装应集中优先、整齐对称、色调和谐、美观统一的原则,施工图上组件排布应体现尺寸,同时体现组件与建筑边沿的距离;2 .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I光
4、伏组件应顺坡安装,不应超过该安装屋面的最高点,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宜高度不应超过0.5米,光伏板不得超出屋面外沿:3 .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与应退让四周女儿墙不少J:0.5米以上安全距离,同时不影响建筑结构性安全。安装最低一侧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05米,最高一侧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1.5米,若有楼梯间的,光伏组件最高处不得高于楼梯间;不得采取“人字形”安装,形成封闭空间;4 .城镇建成区临街建筑物的光伏组件覆盖范围应距离临街一侧的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不少于I米。平屋面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时,应利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对光伏组件进行适当围挡,确保不影响建筑外立面风貌、不发生高空坠物;5
5、 .工业建筑安装光伏组建时,光伏组件应与建筑外立面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安装最低一侧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O.5米,最高侧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1.5米;6 .城镇建成区建筑物的光伏组件应设置必要的防光污染围挡;7 .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位置不得妨碍他人通行、通风、采光,不得影响消防、环保等设备的正常使用、检修和安全检杳。(四)安全要求1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需要依附居民住宅、工业厂房、仓库、商业大楼、学校、市政建筑等,附近有人员密集、配装有相关精密仪器设备或存放有易燃物质的特点,必须要保证光伏发电不影响这些建筑物原有的生产生活功能,对人员、生产物资不产生安全隐患。2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所依
6、托的建筑物应符合结构安全性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项目的设计、施工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51368-2019)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的相关要求。设备方案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充分考虑屋顶的固定荷重、风压荷重、雪压荷重、地震荷载。3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4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
7、技术要求。三、项目备案要求执行区发改委备案有关程序和要求。四、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1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和建设企业的运营和管理遵循国家及本省、市的分布式光伏运营和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2 .严格落实“谁安装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指定专责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输、安装、运行、维护、拆卸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遇特殊情况(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前后以及构件老化、损毁、失稳等情形),应当及时检查、维护。3 .光伏板使用年限到期后的拆装与丢弃应由
8、建设单位回收并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实施回收。4 .光伏设备产权人与房屋产权人应当约定光伏设备拆除情况,如遇建设单位破产、注销,或建设单位拒不履行拆除回收等情况,可由房屋产权人执行拆除并处置。五、明确验收要求项目竣工后,及时向区供电公司申请验收。六、明确工作职责(一)区发改委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督促电网公司开展涉网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二)区自规分局负责明确限制建设范围和建设要求,负责对规划限制条件及相关建设要求等作出解释。(三)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各镇(经开区)对拟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房屋质量、结构安全进行审查:对违反建筑施工法律法规的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四
9、)区城管局负责对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分布式屋顶光伏违规搭建行为的监督执法;指导、配合各镇(经开区)镇域内未经审批搭建或未按要求违规搭建的光伏项目予以拆除。(五)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分布式屋顶光伏安装企业虚假宣传、无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实施信用惩戒;负责对合同欺诈、无照经营等作出解释。(七)区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网承载力评估,每季度完成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分析,多渠道向
10、社会公布,并报区发改委。统筹区域负荷水平和分布式光伏需求,进一步加快电网升级改造,提升接入消纳能力;对分布式屋顶光伏的电力安全验收和并网审批工作;对未通过安全和规划审查或未提交备案手续或未经验收合格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对被有关部门纳入信用惩戒系统的安装企业承建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不予并网;负责对项目电力安全验收和并网政策作出解释。(八)各镇(经开区)负责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的日常监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联合相关部门依法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拆除。七、有关工作要求(一)强化宣传引导。各镇(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按
11、照户主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以光伏示范村等项目集中开发、汇集送出。(二)强化过程监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对项目申报、建设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加强建设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规范建设。(三)强化行业管理。各有关部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视情节严重列入限制开发名单,限制其在我区开发新的光伏发电项目。(四)强化问题整改。各镇(经开区)要对现有已安装的光伏项目进行次全面排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验收并网的,不符合建设要求的,不予验收,已验收并网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八、其他全区所有公立学校、公立医院、机关单位办公设施(含镇村办公设施)、政府投资的标准化厂房、公共空间等各类国有权属资源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实行集中统筹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发改委、区自规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电公司按各自职能负责解释。后续如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范等文件调整,以最新政策文件规定为准。附件:1.建设指引参考图2 .区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验收申请表3 .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申请及并网验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