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docx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吸引集聚青年人才,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制定本细则。第一条补贴范围吉林省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部属和省属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研助理岗劳务协议(劳动合同),聘任为全时在职在岗科研助理(原则上每个工作日在岗时长不低于6小时)。第二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O元,享受补贴不超过12个月。科研助理生活补贴不得与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的其他补贴同时享受。第三条申报材料1 .高校科研助理生活补贴申报材料由用人高校统一申报,
2、包括: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名单、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2 .科研院所科研助理生活补贴申报材料由毕业生向毕业高校提报申请,由毕业高校统一申报。包括: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名单、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第四条办理流程1 .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31)并提交相关材料,高校聘用的科研助理向用人高校提出申请;科研院所聘用的科研助理向毕业院校提出申请。由各高校统一汇总后,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吉林省 高校毕业生 科研 助理 生活 补贴 实施细则 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