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docx
《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规范中医药标准管理,促进中医药标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医药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中医药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中医药推荐性国家标准。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中医药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中医药行业标准第三条制定中医药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提高中医药标准质量.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
2、理局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中医药标准管理工作,实施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以下简称政策法规与监督司)负责中医药标准化政策、嫩!1、年度计划的制定等归口管理工作。局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各自专业领域中医药标准立项论证、审直及推广应用等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医药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建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以下简称标准咨询专家库),下设若干专家组,由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组对中医药标准开展审核.全国中医药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起
3、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和解释工作.第五条发布的中医药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并作为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依据。鼓励将中医药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第六条中医药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中医药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专利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第二章计划与立项8第八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事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组织编制中医药标准年度制修订计划.第九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每年公开向社会征集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积极提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中医药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由技
4、术委员会评估后报标准化工作办公室.第十条标准化工作办公室组织标准咨询专家库相关专家组,对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进行审核,提出立项建议,形成中医药标准年度制1修订计划建议。第十一条中医药标准年度制修订计划建议经局长会议审议后,形成中医药标准年度制修订计划,国家标准计划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行业标准计划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雌下达并公布.第十二条中医药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第三章起草与征求意见13第十三条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技术委员会按照下达的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计划,组建起草组,承担具体中医药标准的起草工作.第十四条起草组应当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研究水平应当
5、代表中医药相关专业领域的领先水平.多个单位参与标准起草时,第一起草单位为标准负责单位,第一起草人为主要负责人.第十五条第一起草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成标准起草所需的组织机构或管理部门;(二)具有相关领域和专业较高的学术地位及技术条件;(三)相关人员接受过标准化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四)具有与标准起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成果;(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第一起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具备较高的标准制修订技术水平;(三)具有相关的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及标准化工作经验;(四)在承担各级各类相关项目工作中无不良记录;(五)国家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医药 标准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