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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管理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1、新生入学,采取核验小学完成证书或户口簿制,并将入学通知告知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
2、式二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县教育局。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二、学生档案管理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新生
3、入学名册表;(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3)初中学生学籍卡;(4)电脑档案材料。3、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三、转学1、转入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I)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与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有权勒令端正其品行后再接收。(3)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2、转出(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
4、续。(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
5、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五、毕业管理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六、请假管理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七处分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殴、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