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提升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现就做好全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XX省行政辖区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请、认定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按照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下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
2、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坚持“诚信为本、企业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五条省科技厅XX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XX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第六条按照通知规定,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XX省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3、)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席以上;(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o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0)、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0),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第七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采取集中申报、统一受理、定期评审、公开认定方式,按年度由省科技厅XX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要求。第八条符合本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术先进 服务 企业 认定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1wenmi.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