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大学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docx
《XXXXX大学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XXX大学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XXX大学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XX大校字202149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活动秩序,调动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积极性,增强学校财力,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社会服务收入是指校内各单位利用学校资产或资源面向社会和个人开展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投资经营收益是指校内各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学校资产或资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第二条学校对社会服务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成本分担、收入分成。各单位开展社会服务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且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并承担
2、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各单位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必须报学校论证讨论,并经学校批准。第三条各单位利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开展社会服务及投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应符合国家财政法规的要求,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与核算,并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比例统一结算。第四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私立帐户私存公款、隐瞒收入,杜绝私设“小金库”。第五条根据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的不同性质分为四种类型:人才培养类、管理服务类、有偿服务类、投资经营类。人才培养收入是指除国家统招计划外,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开展各类人才培养的收费,以及按规定收取的各类报名费、考试费、研究生初试复试费等。管理服务
3、收入是指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服务性单位的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是指由学校投资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开展服务,适当收取成本费用的服务性收入。投资经营收益是指利用学校资产或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对外投资、合作经营、科技成果转化等取得的收益。第六条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分配一般分为学校、部门、学院(单位)三部分。学校分配的部分,作为校级财力纳入预算统筹使用。部门、学院(单位)分配的部分由部门、学院按第七条支配使用。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社会服务收入除特别注明的情况外均指收入总额,所用百分比均为占收入总额的百分比。人才培养类原则上按收入总额的30%35%上缴学校(详见附表一)。管理服务类按照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制定不
4、同的分配比例分成(详见附表二)。有偿服务类原则上按照总收入分配(详见附表三)。投资经营类原则上按协议核定数额或股权比例上缴学校(详见附表四)。学院分配的部分,用于学院的条件建设、办学成本、业务费、办公费等。主管部门分配部分用于部门的条件建设、管理成本、业务费、办公费等。第八条学校有经费投入的新增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原则上应偿还学校投入后再行分配。由资产管理处、项目单位、财务处共同制定分配比例,并报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批准执行。第九条学院(单位)出具的收入凭证应遵守XXXXX大学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部门、学院(单位)代收费项目,必须由财务处授权。第十条学院(单位)要在每年12月25日前足额上缴学校分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XXX 大学 社会 服务 收入 投资 经营 收益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