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说明(“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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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说明(“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一、支持对象在上海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任务分工(沪府办发(2023)21号)中列出的为拓展国际数据服务、推动电子单证国际标准应用、开展“丝路电商”数字技术应用推广、开展“丝路电商”智库交流等建设的功能性平台(以下简称“功能性平台”,以及为推进国际和区域交流合作设立的国家馆。二、支持方式和标准每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的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一)对企业上年度在功能性平台建设中产生的硬件设备购置或租赁(个人办公用计算机除外、软件购置,云服务、测评、信息化系统委托开发等第三方专业服务采购,以及业务调
2、研、宣传推广产生的场地租赁、会务服务、专家咨询、宣传资料印制等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上年度建设支出的50%,支持总额不高于100万元,每个企业可申报多个功能性平台建设支持,每个平台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二)对上年度新设立的国家馆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每个国家馆支持20万元,国家馆需取得国家馆名称对应国家相关政府机构授权书。(三)支持相关机构开展“丝路电商”智库交流。三、申报材料要求(一)上海市“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支持资金申请表;(二)项目所属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项目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截止到2023年度的建设情况、项目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的促进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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