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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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中地震局当政裒以上行政应圻26力注(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第一节行政复议职责分工第二节行政复议申请第三节行政复议受理第四节行政复议审理第五节行政复议决定第三章行政应诉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正、高效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机制,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地震局办理法定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事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国地震局法治工作机构是中国地震局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
2、议机构负责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项。第四条中国地震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中国地震局、各省级地震局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第二章行政复议第一节行政复议职责分工第五条中国地震局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一)对中国地震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二)对各省级地震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急管理部转送的行政复议案件,属于前款规定的管辖范围的,中国地震局依照本办法办理。第六条行政复议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
3、阅文件和资料,组织行政复议听证,组织案件调解;(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审查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行政行为依据的审查申请;(五)对被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对各省级地震局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七)做好行政复议相关案卷归档、统计、分析、通报,组织行政夏议信息化工作;(八)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作出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行为的中国地宸局机关内设机构(以下简称“各内设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以下简称“各省级地震局”)
4、配合开展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提交行政夏议答复书;(二)提供证据材料;(三)配合调查取证;(四)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及案件调解;(五)履行或协助履行相关法律文书;(六)其他与行政复议相关职责。各内设机构、各省级地宸局对提交的行政复议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全面性负责。第二节行政复议申请第八条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申请人以外的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或由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第九条申请人、第三人
5、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申请人、第三人变更或者解除代理人权限的,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复议机构。第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中国地震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中国地震局是被申请人;对各省级地震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各省级地震局是被申请人。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
6、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二条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中国地震局不予受理。第十三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中国地震局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
7、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国地震局、各省级地震局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口头申请的,由2名以上中国地震局行政复议人员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由申请人当场签名确认。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中国地震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认为中国地震局、各省级地震局存在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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