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研究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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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科技对于“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效应,加强和规范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研究,激发创新发展动能,突出科技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科技创新研究,包括粮食储藏、营养健康、粮油加工、节粮减损、物资储备、质量安全、现代物流等领域。研究目标是加快推进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转型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营造科普宣传氛围。研究内容聚焦发展规划,主要针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及专利、标准、技
2、术论文等。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三条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根据年度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总体目标要求及本局工作要点,明确科技创新研究重点范围,原则上于每年5月底前公开征集研究意向,明确相关申报要求。第四条申报单位根据研究范围确定具体研究方向,填写意向征集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应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第五条申报单位包括在沪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申报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组建高素质的研究团队,为科技创新研究、应用和推广提供条件,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2 .研究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
3、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对研究总体设计、主要观点、研究方法、内容撰写等发挥主要作用;3 .研究团队成员不超过10人。第六条市粮食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单位围绕方向性、适应性、可行性、创新性、研究基础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预选项目,经专家评审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第七条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也可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临时性特殊项目研究。第三章过程管理与结题申请第八条立项单位根据公示内容填写计划任务书,实化细化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等,科学设计研究方法,合理安排研究进度,推进研究工作落实,提高研究效率与质量,确保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第九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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