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杭分综〔2014〕11号关于费用报销的补充规定.docx
《中铁九局杭分综〔2014〕11号关于费用报销的补充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铁九局杭分综〔2014〕11号关于费用报销的补充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中铁九局集痈限公司挪分公司文件中铁九局杭分综(2014)11号关于费用报销的补充规定根据公司财务部相关制度、综合部相关办法,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费用报销制定本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如下:一、差旅费(一)公司职工因公出差,须填写离岗请假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综合部备案。如遇因出差途中任务发生改变而变更行程的,须先行口头请示分管领导、总经理,后补办手续,并报综合部备案。(二)填写离岗请假审批单时,须写明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停留地点、乘坐交通工具等。(三)职工出差原则上应按照“杭州分公司机关本部借款与报销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出标准的费用应由职工个人
2、承担。飞机票比照火车直达硬卧下铺标准报销,如距离较远没有直达车,按最短换乘线路硬卧下铺标准报销;火车软卧比照同车硬卧标准报销;高铁商务座比照高铁二等座标准报销;船票比照三等舱标准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按票据实报销。(四)职工出差住宿,所至地点如有公司办事处的,由办事处提供食宿,公司不再支付出差住宿补助。办事处安排住宿时,原则上将出差人员安排在办事处居住,不得在宾馆住宿,如确实因情况特殊,办事处无法居住的,由办事处安排宾馆,住宿费用由出差人承担,按票报销,住宿费超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另:到公司、项目、办事处出差人员需按公司作息时间到岗办公。(五)出差人员报销费用时,报销单据须附离岗请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铁九局杭分综 2014 11 关于 费用 报销 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