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暂行规定3.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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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各部门及工区: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办公用品的管理,严格申请、采购、控制、领取及保管等程序,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满足员工正常工作需要,现作出如下规定: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月初报当月计划,须有申请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批准人(项目主管领导)签字,手续完整,办公室方可统一采购。各工区实行包干奖罚制,财务每月登记包干费台账,控制总量年底考核,如果超额,不予报销,如果结余,年底以奖励通知单形式返给工区,一工区1200元/月,二工区2000元/月,三工区1800元/月,梁场1200元/月。耗材包括:复印机墨盒、打印机硒鼓、打印纸、铅笔、刀片、胶水、大头针、图钉、曲别
2、针、笔记本、信纸、便签纸、燕尾夹、原子笔、书立、印泥、碳素笔、尺子、剪刀、拉杆夹、橡皮、档案袋、透明胶带等。二、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电脑、打印机、相机等,工区根据今年人员配备情况,一次性先报计划给项目部办公室,统筹考虑,项目主管领导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购买,使用人签字并登记在办公设备台帐上。领用人员调离本单位时,须归还领用的相机等,如有丢失按原件扣还。三、办公室采购时要做到“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质量,报账时签字手续齐全。四、日杂用品可参照以上办公用品规定。本规定自下发通知之日起执行,请自觉准守规定。附件:1、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2、日杂用品采购申请单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牡客专项目部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单位名称:中铁十九局哈牡项目(部/*工区)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签字备注日杂用品采购申请单单位名称:中铁十九局哈牡项目(部/*工区)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签字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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