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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开挖监测要求一、监测概述建筑深基坑支护是一项风险较大的地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监测围护结构、土体的变形,根据这些变形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实行信息化施工。建设方和施工方必须同时做好现场周边居民建筑物原状拍照和录像资料,作为后期施工的依据。二、基坑工程监测工作流程如下三、监测实施联系建设方确定受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有关监测要求,制定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监测方案,并经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和监理方认可后实施。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监测目的和依据;监测内容和
2、项目;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期和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和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1。)监测人员的配备;(U)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Q2)监测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四、基坑监测项目预警值监测项目为:根据支护施工设计图,按所布设的监测位置,对基坑坡面土体水平位移、坡面沉降和周边建筑竖向变形变形进行监测;具体监测要求如下:基坑施工前须测得初读数;预警指标:在实际施工中应结合实际参照下表执行:基坑监测项目预警值表序号监测项目监测工程量累计绝对值(Inn)变化速率(mm/d)1边坡顶部水平位移点/2Om,20点60152地面沉降竖向位移点/2Omr20点
3、6083邻近建筑位移按柱距布点,暂定2点10-60或柱间沉降差异大于O.3%o54裂舞宽度建筑持续观察1.5-3持续发展5地表东面中部地表裂龌,暂定2点10-15持续发展五、基坑监测频率1、监测频率根据基坑工程等级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由监测单位确定.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建议参照表5.1执行.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现场仪器监测频率表施工进程监测频率开挖深度0h21次/2d(m)2h51次/d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测单位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以便采取有效防范
4、措施: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超长开挖或未按设计施工;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或市政管道出现泄漏;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邻近的建(构)筑物出现突然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W)出现台风暴雨或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六、监测报告监测单位应做好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基坑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全过程监测工作。应把当天的监测结果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进行分析并及
5、时通知有关各方进行处理。监测采集数据已达报警界限时,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向主管部门报告。七、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以下吏料,并按规定组卷归档。基坑工程监测方案;测点布测、验收记录;阶段性监测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八、基坑工程监测期间建设方及施工方应协助监测单位保护监测设施。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项目部要定期制定巡视人员安排和职责表,每天均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有,发现异常及时预警。监测点制作:监测点包括观测基点和观测点,监测点的设置采用“视准线法,即在距边坡上口线1.Om范围内的坡顶散水上设置一条视准线,监测点布在视准线上。观测点距离按支护设计图要求设置,其具体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宜为1520m0观测基点包括下视基点和远视基点,分别位于视准线的两端,距基坑距离宜为510m,并保证其位置固定。下视基点可用可采用长钢筋垂直击入地面,周围用混凝土硬化固定;远视基点可用下视基点设在地面或稳定的建筑物上;观测点可用水泥钢钉钉入墙或钉在护坡散水混凝土中.监测点也可根据监测方案另行制作和设置。监测点保护:设在地面上的点应先将局部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监测点应用红油漆圈出标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沉降监测点应防止人为破坏,不得随意扰动或破坏,以保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