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docx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和目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本说明适用于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外语或方言方向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参照执行。二、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三、考试内容和形式(一)作品朗读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
2、现力等。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时长不超过2分钟。(一)新闻播报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时长不超过1分钟。(三)话题评述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时长不超过2分钟。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四、考试要求1 .考试时考生只报考号及所抽到的题号,不得透露姓名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 播音 主持 类专业 统一 考试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