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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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建设是高职高专院校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水平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与实力的重要标志。为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专业发展需求和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业带头人是指担负着专业发展规划、专业教学资源整合、专业教学问题诊断等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影响专业教师,并协助系部负责人带领本专业教师团队实现专业建设目标的人。专业带头人充当着专业发展的前瞻者、专业课程的规划者、专业教学的示范者、专业资源的整合者、专业质量的守护者、专业文化的塑造者、专业创新的拓荒者、专业科研的引领者等角
2、色。第三条专业带头人作为系部负责人的参谋、顾问,在系部负责人的领导下,为系部负责人提供专业内涵建设方面的咨询和建议。第四条专业带头人遴选坚持德才兼备、公正公平、择优遴选和“重点培养、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原则上,每个专业设置1名专业带头人。第二章遴选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发展,关注专业的建设。(二)熟悉职业教育政策、掌握职业教育规律、了解相关专业的发展现状、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发展趋势。(三)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专业领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四)有参与专业建设的经历,并做出一定的贡
3、献,对专业建设有着深入的思考和系统的谋划,能够引领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五)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六)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七)一般应具有企业实践经历、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中级以上“双师型教师资格,特殊情况可放宽。第六条业绩成果条件在业绩成果方面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二:(一)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二)主持过市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三)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四)参加校级以上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并获奖;(五)指导学生参赛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七)担任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讲人;(八)主参编与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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