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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业成绩考核与管理规定为了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管理制度,抓考风,促学风,树立优良校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规定。一、考核目的学业成绩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分析能力及技能的实际运用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二、考核范围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各教学实践环节,均应进行考核。同一科目分学期教学的,每学期均应进行考核。三、考核形式1、学业成绩考核可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课可采用理论考核、实践考核或理论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闭卷笔试、开卷、口试或技
2、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考查应包含学生作业、实际操作、平时测验、期末考核等。各教学院(部)部可根据课程自身特点及考核内容确定考核的形式。具体考核的方式由各二级教学校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具体考核方案后报教务处批准O考试课采取闭卷笔试以外的形式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二级校部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进行实施,否则不予承认考核成绩。2、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集中在最后一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确定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安排,统一印制试卷,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各校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教学内容和学时相同的课程,分班教学时须统一命题,同一时间考试,统一评分标准。3、考查课、技能课及校部组织的考试
3、课期末考核,由开课教研室事先征求学生所在院(部)的意见后,统一确定考核的形式、命题范围、考试时间等,并在停课考试的前一周考核完毕。统一考试课的理论考试,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三门,个别专业确需增加考试科目的,由有关校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以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四门课程。4、各门课程都要进行平时考查,平时考查应在教学时间内随堂进行,可采取闭卷与开卷相结合,基础知识测验与基本技能考核相结合,卷面考试与专题论文相结合等。着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加强对学生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的考核。四、管理机构1、建立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部)两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4、任组长,成员主要由教务处、学生处、教学督导室和各院(部)的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检查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等项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考试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在考试工作中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组成人员可由分院(部)自行决定。主要负责本院(部)考试工作的组织、安排、检查等项工作。2、成立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部)两级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学校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在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各类考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各二级学院(部)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在院(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双重领导下,负责对本院(部)考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
5、提出改进意见。五、考试命题1、命题原则:(1)命题以本学期教学内容为主,必须覆盖但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要求的知识范围;难易适度、试题新颖灵活,没有知识性错误和岐义。(2)试题的内容着重在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对所学知识进行分析、灵活运用能力,不出偏题、怪题;(3)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比例有适当的梯度;(4)试题的份量要适中,题量的大小与考试时间长短相一致;(5)试题要考虑真实地反映教学的实际水平,使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2、命题要求:(1)考查课要对学生进行全面多角度的考查,包括提问、小测验、作业、实验实习成绩等。考试课由二级院(部)院长(主任)指定教师命
6、题,考试课按教学大纲要求出两套试卷(A卷作为期末考试、B卷作为不及格补考用卷),另备标准答案及参考评分标准。命题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教研室主任审批签字后,再交各院(部)业务校长审定后交教务处统一印刷。(2)每门课程考核按照标准化考试的基本要求命题,试题格式要统一。试题应覆盖教材的每一章和85%的节,试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试题的份量要适中,题量的大小与考试时间(原则上为90分钟)长短相一致(3)试卷采用规范化考试的格式,统一用8开白纸,留足答题空间,微机打印。六、试卷印刷、保管与发放1、凡学校统考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各校部组织的考试或考查科目的试卷,在不影响正常统考制卷的情况下也可
7、由教务处印制。2、各教学单位期末统考试卷由教学秘书按规定时间打印好,考试前三周送交教务处签收、印制,并写清考试课程、试题套数、试卷页码、考试年级、专业、印刷份数等。3、教务处将选用的试卷印刷密封好后统一保管,在考试前一至两天负责分发到各校部。4、在命题、印刷、保管诸环节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监考、评卷、登分等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若发现失密、泄密、舞弊、包庇、私自改分、漏收试卷等现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七、考场组织、管理与巡视1、各教学单位按照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意见中规定的时间将理论考试科目、班级、考场及监考教师名单送交教务处统一制表。期末考试的考场,一律实行
8、单人单座,考场由各二级学院(部)按照相关规定安排。2、各二级学院(部)加强考试组织工作,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对本校部考试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安排组织考前复习、辅导、命题,提前做好考试、评卷、试卷分析、成绩登载、总结等各项准备工作。3、每场考试前30分钟,监考教师按监考表安排的时间到各校部考务办领取试卷,清点试卷份数。到指定的考场监考,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通过所在校部安排替代监考。监考时要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违者按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中有关条文处理。4、考试时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考场规则,考试作弊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期末考试期间
9、,教务处组织学校及二级学院(部)领导到各考场巡同检查、定点巡视,了解考场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八、试卷评阅、分析与保存1、评卷教师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中流水阅卷。不得将试卷带回家,不准私自拆封。教师对评卷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按评分标准,确有创见性的答案,可酌情加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2、考试评卷结束后,各教研室要对本教研室的考试课程组织试卷分析和成绩分析、研讨,总结教学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将书面总结分析材料报所在校部组织交流、存档。3、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抽查评分情况和试卷分析,教务处抽查、调阅各院
10、(部)部分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试卷分析材料。4、期末考试试卷,由各教学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后装订,由学生所在校部负责保存。九、成绩登载、查询与管理1、任课教师应在考试、考查(补考)结束四个工作日内评完卷,各校部组织专人拆封试卷、集中登录,同时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学生的考试、考查成绩报学生所在院(部)保管备查(一般至少保留2年)。2、考试课程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和登载;考查成绩根据对学生平时听课、实验、作业、课堂讨论、单元测验、期末考核和考勤等综合评定后,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考生成绩统一在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由任课教师登载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登分人员要认真细心、准确
11、无误,严把记分关,不送人情分。(1)在登分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教务处查明原因,确保成绩的严肃性。(2)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录入,即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满分都是100分,成绩比例设置在录入成绩网页的左上方,录入成绩前先检查成绩比例是否正确。(3)保存成绩后成绩如有改动的,请先清空总评(在页面右下方),再重新保存或者直接提交,以免总评成绩与录入成绩不对应。(4)如果教师直接提交或自动提交(保存状态48小时,系统自动提交)后,发现整班提交错误的,需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校部教学主任签字,校部盖章后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解锁处理。(5)对于有试卷而系统中没有学生名单的情
12、况,任课教师需写明情况并连同试卷交学生所在校部教学秘书处,学生所在校部教学秘书应认真汇总,登记学期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并保存试卷。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只做漏登成绩登记用,不做更正成绩处理(若学生有该课程成绩又登记在问题成绩里的,不做更改,更正成绩必须用成绩更正表)。(6)、录入后的成绩请任课老师务必仔细核对,若提交后的成绩有误需更改成绩的,由教师本人所在校部教学副校长同意后,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更正。3、成绩一经上交,未经教务处复审,任何人均无权更改。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所在校部要及时将学生成绩公示,学生也可在学校网站中按照学号自行查询。4、学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开学初两周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查申
13、请,交所在校部业务主任签字后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负责复查,教务处向阅卷老师核查后报教务处主管处长核定后更正;属阅卷标准把握的问题,原则上不再更改,确实出入太大,必须由评卷教师填写成绩更改申请表并由所在院(部)领导签字,报教务处主管处长裁定后更改。成绩更正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5、为便于学生学业成绩的登录和微机统一管理,新生入校以后,由教务处协同学生处统一编定学号,学生学号编码采用十一位编码,编码规则如下:D1.1.D1.OD9D8D7D6D5D4D3D2D1.入学年份代码学历层次学校代码专业代码流水号(1)、DnDn)前两位数字为“年级段”。如11年录取的新生,应为11(2)、D9D8两位为
14、学制“学历层次”(普专为00、联办的“3+2后两年在我校学习的专科段为02、五年制为05、3+2学制为32、小中专为03、大中专为01);(3)、D7D6两位为“二级学院(部)代码”(见附表)(4)、D5D4两位为“专业代码”(各学校自行编排后报学生处,从01起);(5)、D3D2D1三位为“学生所在专业流水号”(一个专业为一个单列序号,从001起)。附:二级学院(部)代码表二级学院(部)名称代码二级学院(部)名称代码汽车与机电工程学校01护理学校10建筑工程学校02语言与传媒学校11艺术设计学校03外国语学校12学前教育学校04经济管理学校13应用化学与环境工程学校05会计学校14数学与计算
15、机科学学校06体育教学部15医学校07国际教育学校16药学校08中专部17检验技术学校09飞语言18在校期间学号保持不变,期间如有学生留级、转班级、转专业,该生学号将随学生一同转移到新的班级。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学生的学号,以免登录成绩时造成差错。十、缓考、缺考及补考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和期末考查需申请缓考的,必须在考试前持有效证明(医校证明、电报、信件或单位证明等),向考生所在校部提出书面申请(一式2份);考生所在院(部)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后生效。批准缓考的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初和其他补考学生同时参加补考,成绩按正式考试对待,如不及格,参加毕业前补考,不再另外安排补考。2、期末考查、考试无故缺考或请假未准缺考者,按旷考论处,学期成绩按零分记,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如确有认错和悔改表现的,经本人申请,二级院(部)院长(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批准,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3、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参加正常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补考要求同正式考试一样,可适当降低难度。补考成绩按“补考及格”与“补考不及格”记分。补考仍不及格,则按相应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4、考试科目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部)组织实施。考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