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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02001DB1304邯郸市地方标准DB1304/T476202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技术规范Technica1.specificationfortheuti1.izationofsi1.icon-a1.uminumso1.idwasteinminegeo-environmentrehabi1.itation2024-12-01实施2024-11-10发布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提出。本文件由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
2、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工程大学、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彩霞、邵杭杭、王长龙、赵怀涛、张红薇、胡东华、赵晓东、王守超、路璐、李振科、高颖、裴红霞、高梅忠、翟玉新、张晓刚、孙连波、冯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的硅铝质固废调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堆填材料、场地预处理、堆填作业、监测及质量控制与验收。本文件适用于生产及废弃矿山利用硅铝质固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
3、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43935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GB5000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DD2014-05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761固体废物有机质的测定灼烧减量法JG
4、J79建筑地基处理规范NY/T1121.16土壤检测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70.1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TD/T1070.4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4部分:建材矿山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硅铝质固废si1.icon-a1.uminumso1.idwaste指以硅和铝为主要成分的煤肝石、粉煤灰。按照HJ557的规定方法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一级标准执行),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3.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minegeo-env
5、ironmentrehabi1.itation通过人工措施干预,对因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问题进行治理的过程。3.3堆填stackingandbackfi1.1.ing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中,以地形整治为目的,利用硅铝质固废替代土、砂、石等材料堆填露天开采地表挖掘区、取土场以及天然坑洼区等区域的活动。3.4边坡sides1.ope在堆填场地及其周边,由于自然因素和矿山开采、堆填等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具有一定倾斜度的土体或岩体表面。4硅铝质固废调查4.1 调查内容1.1.2 1.1基本特征:分布、类型、库容、工艺流程等。1.1.3 物理性质:形态、颜色、气味、颗粒组成等。1.1.4
6、 化学性质:腐蚀性、粒度、化学组成、岩相组成等。1.1.5 污染特征:特征污染物浓度、对周围环境(如土壤、水体、大气)的潜在污染特征。4.2调查方法4.2.1资料收集与分析:应在现场调查开展之前先期展开,并应贯穿于项目周期内。全面系统地收集调查区内前人矿产地质、矿产规划、环境地质、物理化学特征等研究资料,重点收集矿产资源调查、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硅铝质固废物理化学特征相关文献等。通过分析前人资料,初步掌握硅铝质固废的基本特征、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污染特征等,为部署现场调查工作奠定基础。4.2.2现场调查:应采用路线穿越与追踪法相结合的方法,调查硅铝质固废分布、
7、类型、库容、工艺流程、形态、颜色、气味、颗粒组成、腐蚀性、粒度、化学组成、岩相组成等,为部署采样工作奠定基础。4.3采样4.3.1堆存状态堆存状态下的硅铝质固废,根据堆存高度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采样:a)堆存高度小于或等于1.On1.时,按照面积划分为5N(N为按照HJ/T20确定的所需采样的总份样数,下同)个平面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按照HJ/T20确定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在采样单元中心位置处垂直采取全层厚度的固体废物。每个网格采取的固体废物,作为1个份样;b)堆存高度大于1.om时,按照面积划分为N个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按照HJ/T20确定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1)
8、/3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在采样单元中心位置处进行分层采取样品,采样厚度结合堆存高度分别在上部(距顶0.3m处)、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每层采取的份样量应相等且作为1个份样。4. 3.2生产状态生产状态下的硅铝质固废,根据生产工艺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采样:a)生产工艺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线,可采集单条生产线产生的硅铝质固废代表该类硅铝质固废,生产工艺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线,须采集全部生产线产生的硅铝质固废;b)连续生产工艺且设施长期运行稳定、原辅材料类别和来源固定时,按照HJ/T20确定的取样要求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产生时段)内等时间间隔采集,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8
9、小时(或一个生产班次)内完成。每采集一次作为1个份样,份样数可适当减少并且不少于5个;c)间歇产生时,根据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进行采样:如固体废物产生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仅需要选择一个产生时段采集所需的份样数;如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大于或者等于所需的份样数,遵循等时间间隔原则在固体废物产生时段采样,每次采集1个份样;如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小于所需的份样数,将所需的份样数均匀分配到各产生时段采样。份样数按照HJ/T20确定的要求执行。4.4测定分析样品按照HJ557确定的要求获取浸出液,并按照GB8978确定的要求测定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PH值等;按照HJ7
10、61确定的要求测定有机质含量;按照NY/T1121.16确定的要求测定水溶性盐总量;按照GB18599确定的入I类场的要求分析可利用的硅铝质固废的位置、种类、数量、污染特征等,为后续堆填材料、堆填作业和监测提供依据。5矿山地质环境调查5.1 调查内容5.1.1 背景条件5.1.1.1地质环境概况:气象与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土地利用、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等规划、其他人类工程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状况等。5.1.1.2矿山基本概况:矿山名称、责任主体、地理位置、矿山面积、建矿时间、闭坑时间、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开采矿类
11、与矿种、采矿方式、生产状态、开采深度、尾矿库情况、最高水位状况(地下水位及江河湖等)等。5.1.2现状条件5.1.2.1基本特征:露天采场(坑)、工业场地、边坡、台阶等长度、宽度、高度(深度)、面积、基底地层岩性、厚度等场地特征;渗透系数、给水度等水文地质参数。5.1.2.2地质灾害状况:活动断层、溶洞区、湿地、天然滑坡以及未稳沉的地面沉降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状况。5.1.2.3含水层状况:对主要含水层影响的范围、方式、程度等;含水层破坏范围内地下水位、泉水流量、水源地供水变化情况等;含水层破坏的防治措施及成效。5.1.2.4土地资源状况:破坏的土地类型、位置、面积、时间等;土地已恢复利用情况。
12、5. 1.2.5水土环境状况:地下水、地表水、土壤污染的面积、范围、措施及成效,并采取水样、土样等分析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物的种类、含量等特征,土壤常规物理化学性质及污染物的种类、含量等特征。5.2 调查方法调查方法按照DD2014-05确定的要求执行,其中水文地质参数应进行现场试验,按照GB50021确定的要求执行。5.3 采样测定根据硅铝质固废污染特征选择测定指标,地下水样品按照GB/T14848确定的采样测定要求执行,地表水样品按照GB3838确定的采样测定要求执行,土壤样品按照GB15618确定的采样测定要求执行。5.4 调查分析按照DD2014-05确定的调查分析要求对地质灾害状况、含
13、水层状况、土地资源状况、水土环境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地质灾害的种类、规模及危害程度,含水层结构的破坏范围、影响程度,土地资源的破坏类型、数量及影响程度,水土环境的污染种类、范围及影响程度,结合前人资料和调查成果,按照GB18599确定的选址要求确定堆填场地,为后续场地预处理、堆填作业和监测提供依据。6堆填材料6.1材料选择6. 1.1使用本文件4.4规定的硅铝质固废。6.1.2宜进行成本分析,包括材料采购、运距等费用,选择成本低的硅铝质固废以确保工程的经济性。6.1.3粒径不大于每层铺设厚度的2/3,如不满足,需破碎使粒径达到要求。6.1.4满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的数量,如单个硅铝质固
14、废种类不满足数量要求,可按照本文件确定的材料选择要求选择不同种类的硅铝质固废,达到数量要求。6. 1.5堆坡作业不应单独使用粉煤灰。6.2临时贮存堆填场地临时贮存堆填材料时应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贮存环境温度应大于0,否则应采取保温措施,其他要求应按照GB18599确定的贮存要求执行。6.3材料运输宜采用专用的运输设备和车辆进行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堆填材料自燃、反应等现象,并按照固定路线进出场地。7场地预处理7.1边坡处理7. 1.1规模较小、稳定性差的危岩碎石,直接进行清除,以保证堆填场地作业安全。综合考虑现场条件、安全、技术经济
15、可行性等因素,采取人工、机械、解离等措施。清除危岩碎石前须对防护对象做好安全防护,受威胁对象撤至影响范围之外,必要时设置防护设施。清除危岩碎石须采取自上而下顺序、分区跳段方式并将坡面一次成型,每段作业长度不大于15叱清除危岩碎石后的边坡应至稳定岩面并修整坡面转角处及坡顶棱角,不引发新的危岩碎石。7. 1.2其他规模、稳定性的危岩碎石,应根据边坡岩性、坡度、危岩碎石稳定程度等,采取锚固、支撑、嵌补、注浆、排水、监测等措施,以保证堆填场地作业安全。措施应弱化人工痕迹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锚固措施按照GB50330确定的要求执行,支撑、嵌补措施按照GB50003确定的要求执行,注浆、排水措施按照JGJ79确定的要求执行,监测按照本文件第8章确定的要求执行。7. 2地基处理7. 2.1对地基进行清理修整,保持地形平整或缓变型,以保证堆填后不产生过大的的沉降差,其他地基清理修整要求按照JGJ79确定的要求执行。7. 2.2地基饱和渗透系数和厚度按照GB18599确定的要求执行,如不满足,可采用满足要求的改性压实粘土类衬层或其他材料。7. 2.3地基存在地表水时,应达到地表水排放要求后进行排放,地表水的排放标准按照GB3838确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要求执行。8堆填作业8. 1堆坡8. 1.1堆坡体应满足稳定的坡高和休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