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胶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x(3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胶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胶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科学有效应对辐射事故,提高辐射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处理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在生产、销售、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
2、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胶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胶州市辖区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辐射事故、一般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辐射事故主要指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故。主要包括:1 .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2 .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3 铀(牡)矿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4 .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辐射事故;5 .可能对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6 .国内外航天器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7 .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安
3、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四)应急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二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放射性物质释放辐射事故量化指标见附件2。(一)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I11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及以上急性死亡;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事故;4 .对我市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
4、天器坠落事件或我市以外发生的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二)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I、11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5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及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6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三)较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7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8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四)一般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1.W、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5、的;9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的;10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11 铀(牡)矿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12 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的。三、应急组织及职责(一)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1 .专项小组组成成立胶州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如下:组长: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副组长: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及各镇(街道)、功能区分管负责人。
6、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转为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专项小组组长为总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2 .专项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指示;发布和决定市内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预警、启动和终止;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定向上级提交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情况报告,按规定向上级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报告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根据受影响区域的放射性水平,决定采取有效防护和恢复正常秩序的措施;审议批准下属各应急组织机构和组成部门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负责
7、辐射事故相关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监控工作;协调解决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协调上级驻胶单位和驻胶部队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3 .组成部门职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负责辐射事故的接警,并及时报告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组织专家对辐射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定性定级工作;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组织开展辐射事故现场调查及应急监测分析工作;负责辐射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承担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辐射事故信息及应急处置信息的新闻报道、权威发布、舆论引导、
8、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承担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因辐射事故而紧急转移安置的受灾困难人员的生活类救灾物资救助工作;承担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维护辐射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散布传播辐射事故信息造谣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辐射事故日常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等应由市级承担的经费保障。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令,协调开通高速公路应急救
9、援“绿色通道”;承担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应急局: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指导对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参与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参与辐射事故其他相关应急处置行动;承担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镇(街道)、功能区:按照属地为主、先期处置的原则,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控制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了解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状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报告情况;为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贯彻执
10、行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承担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胶州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转为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项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传达专项小组决定事项,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指导成员单位及时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习,组织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时向专项小组提出启动、终止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及时组织整理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情况并报告专项小组和市政府;负责组织辐射事故
11、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三)市辐射事故应急专业组1 .应急专业组组成发生辐射事故时,根据需要成立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处置组、舆情信息组、专家咨询组、应急保障组6个专业组。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如图1所示。2 .应急专业组职责应急监测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牵头,有关监测单位参加。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划定内警戒区、外警戒区范围;负责监测和分析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报告;负责辐射事故预测、定性定级、后果的分析评价;提出应急措施,指导应急现场及公众的辐射防护。医疗救援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故发生地的镇(办)
12、、功能区、有关医疗机构参加。根据放射性物质种类、危害特性,指导个体防护,发放所需药品;设立医疗卫生救援点,对受辐射事故影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对放射病和受超剂量照射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医学救治及心理干预;协助进行人员受照剂量监测工作;必要时提请现场指挥部协调上级卫生机构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应急处置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事故发生地的镇(办)、功能区参加。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追缴,事故放射源的安全处置;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现场安保和交通秩序维护;组织开展辐射污染处置工作等。舆情信息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事故发
13、生地的镇(办)、功能区参加。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应对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专家咨询组:负责为辐射事故应急提供技术咨询,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应急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镇(办)、功能区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参加。负责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提供设备、交通和物资保障等。3 .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工作单位是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先期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
14、并控制缓解事态,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保护、隔离防护等措施;组建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设备,做好应急准备;接受并严格执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各项指令;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等方面的费用。四、监控预警(一)信息监控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生态环境局可利用全省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等方式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动态信息监控,收集、报告和处理放射源信息及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对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运行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以及发生在市外有可能对我市造成辐射影响的事故信息。(二)预防工作辐射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
15、项应急准备工作,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放射源实施有效监控,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三)预警工作根据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原则上,预警级别与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等级对应。进入预警状态后,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上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的指示,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公众发布预警信息;2 .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辐射事故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3 .组织专项小组组成部门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应急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4 .当事故发生风险解除后,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五信息报告(一)报告时限和程序辐射工作单位发生辐射事故或判断可能引发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向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总值班室、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并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必要的先期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