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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贝U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51.5 预案体系51.6 事故分级52组织指挥体系62.1 组织指挥机构62.2 现场指挥机构72.3 专家组73预防与预警73.1 预防73.2 监测与风险分析83.3 预警94应急处置与救援114.1 信息报告H4.2 分级响应124.3 先期处置13的,按照本预案程序启动。1.4 工作原则1.4.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防范化解城镇天然气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级
2、层面负责组织指挥重大、特别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区级层面,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一般、较大城镇天然气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1.4.3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推进落实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城镇天然气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事故发生。1.4.4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区级有关部门应健全行业救援力量、资金经费、物资装备等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快速高效应对城镇天然气事故。充分发挥专家科学指导应对处置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为市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应急预
3、案,向上与市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向下与乡镇(街道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相衔接。1.6 事故分级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工作组的设置可作适当调整。重大、特别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区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在市级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配合市级指挥机构参与事故处置工作。2.2 现场指挥机构一般、较大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区指挥部即为现场指挥部。事发地相关乡镇(街道)进行先期处置,区指挥部立即赶赴现场,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搜索救援、医疗救助、人员疏散、现场警戒、舆论引导、事故调查等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区政府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由市
4、政府负责现场处置。2.3 专家组专家组由区指挥部根据城镇天然气事故的具体情况,从市级城镇燃气事故抢险救援专家库调取,为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工作。2.4 与预警3.1 预防3.1.1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区内城镇天然气行业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等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按照“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定资金”的原则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1.2 区天然气管理部门履行全区城镇天然气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文化旅
5、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区级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本行业、本领域所涉及的城镇天然气安全加强风险管理工作。3.2 监测与风险分析3.2.1 监测(1)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天然气输配系统的日常数据监测、事故统计分析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智能化感知、监控系统等技术装备配备,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天然气风险数据,将发现的可能造成城镇天然气事故的风险报告区天然气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I(2)气象、水利、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城镇天然气事故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信息通报区天然气管理部门。3.2.2 风险分
6、析区天然气管理部门接收到信息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研判,分析可能发生的城镇天然气事故,预估可能造成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区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在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段,可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和加强风险监测分析。3.3 预警3.3.1 预警分级根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预计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城镇天然气事故。332预警信息发布(1)预警信息发布主体: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者授权市天然气管理部门发布;三级、四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者授权区天然气管理部门发布;三级、四级
7、预警级别有可能上升为二级及以上的,及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或者授权市天然气管理部门按规定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2)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参与事故应对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或可能波及范围内的组织或个人。(3)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事故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4)预警信息发布途径:预警信息的发布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手机、通信与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特定人群、特殊场所以及警报盲区,组织人员逐户通知或针对性的通知。3.3.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天然气管理部门以及区级有
8、关部门、受影响的乡镇(街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应视情况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1)区天然气管理部门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送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协调调集队伍、专家、装备、物资等,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的准备工作;督导天然气设施权属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报请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信息发布的准备工作。(2)区级有关部门依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风险防控应对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制定疏散计划,组织事故风险影响区域内人员提前撤离,转移重要财产,有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
9、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受影响的乡镇(街道)组织应急工作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在岗备班,进入待命状态;检查现有物资、装备的有效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加强对辖区内城镇天然气行业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的安全巡查。村(社区)协助乡镇(街道)做好组织群众疏散等工作。(4)天然气设施权属单位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协助配合政府部门提前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按程序采取停气措施;通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10、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所需队伍、物资、装备等,做好应急保障工作。(5)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组织相关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协助天然气设施权属单位应急处置,做好相关抢险以及施工支持准备工作;加强城镇天然气调度和供气压力调节,保障供气安全。3.3.5 预警调整与解除有事实证明可能发生城镇天然气事故的危害因素、影响范围发生变化或消除以及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认定可进行预警调整的其他情形,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及时对外发布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通知,并调整或解除预警措施。4应急处置与救援4.1 信息报告4.1.1 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天然气
11、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区天然气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Tl(T119”报警电话或燃气抢险电话等报告,公安、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上城镇天然气事故,区委、区政府和区天然气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4.1.2 报告内容电话报告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基本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内容;书面报告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
12、起因、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4.1.3 信息续报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可采取电话、书面等形式及时续报事故处置等有关情况。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每2小时续报事故进展。4.1.4 信息通报区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单位)通报事故信息,通报、报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因素可能引发城镇天然气事故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向区天然气管理部门通报。4.2 分级响应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较
13、大城镇天然气事故时,分别启动四级、三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负责应对处置;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时,由市政府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响应并应对处置。4.3 先期处置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抢救遇险人员,视情况采取切断气源、疏散并设立警戒区、控制火源、检测探测、放空泄压、封锁危险场所等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实施应急处置,减轻事故危害。事发地乡镇(街道)应第一时间调动应急队伍,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实施现场事故救援。4.4 响应程序4.4.1 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一般城镇天然气事故,区天然
14、气管理部门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如需要市级部门指导协调的,由市天然气管理部门视情况分别决定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4.4.2 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由市天然气管理部门报请市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批准决定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4.4.3 对于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城镇天然气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等级。4.4.4 天然气用户因人为因素、天然气设施或天然气燃烧器具故障等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
15、天然气管理部门视情况启动或报请区政府由区指挥部启动本预案相关应急处置措施。4.5 应急处置4.5.1 三级、四级响应启动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区相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组建工作组并明确人员,组织会商研判,进行事态评估,研究确定事故应对处置方案。市级层面派出工作组后,现场指挥部与其对接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4.5.2 三级、四级响应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可视情况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人员疏散。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2)抢险救援。视情况采取设备设施堵漏、隔离、降温、关停、放散、置换、火灾扑救等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抢修被损坏天然气设施。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和受影响区域天然气设施运行参数、事发地道路和建筑物沉降、其他市政管网和管线状态监测,以及事故现场有毒气体分析、周边大气质量监测。(3)现场管控。设立现场警戒区,封锁危险场所,及时清除、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有序撤离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必要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制定善后处置措施,组织开展事故损失统计核实上报、伤亡人员善后、生还者和遇难者家属安抚、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