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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心得体会近期接连发生几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极端案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性质极其恶劣。向无辜者发动暴力攻击,在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是不能容忍的恶行,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和舆论的谴责。善恶是非之间,全社会的共同态度坚定而鲜明:每个人都应该成为法治社会建设者,对这些暴力事件无论怎样追根溯源,都不应偏离法律坐标,对施暴者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同时,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严防发生极端案件,是摆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要增强社会治理的“刚性”,防范打击必须强之又强、硬之又硬。确保极端暴力犯罪可防可控,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强化各类风险信息全要素
2、采集,进一步织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筑牢防范极端案件防火墙,以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尽最大努力把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消弭于萌芽状态,制止在发案之前。要提升社会治理的“柔性”,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不断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全周期管理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兼顾情理法,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确保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有地说,有人管、管到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处理案结、事了、人和,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3、当前,我国每十万人命案发案数为0.46起,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人民群众是“两大奇迹”的创造者,也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只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一定能更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着力构建公共安全体系。首先,高度重视公共安全问题。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发展公共安全事业
4、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同国家整体战略紧密衔接,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公共安全问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乎人民安全,又关乎社会安全;既关乎政治安全,又关乎经济安全;既关乎生物安全,又关乎科技安全;既属于传统安全,又属于非传统安全。其中,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全局、果断决策,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国家安全理念,用生动的实践诠释了捍卫国家安全的磅礴力量和中国智慧。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保护人民健康,考验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的公共安
5、全及医疗服务体系经受住了考验,但也暴露出了一些短板和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论及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面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靠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被动防御远远不够,需要主动作为、理顺机制、提升能力、做好改革,在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增强检测能力、增强救治能力、增强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强化公共安全法治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以法律为保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强化公共安全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修改和制定工作。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