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实施细则.docx
《南昌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昌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实施细则.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南昌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46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四方责任,是指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第二章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三条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指学校及其委托的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超市等校内食品经营者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第四条学校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应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副校长、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清单,并严格落实。第五条校(园)长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每月调度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任务,
3、督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职。第六条学校应每学期至少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并抄送属地党委、政府,重点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和工作不足,提出硬件改造升级、经费投入建议。第七条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八条对于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学校和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应同步分别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实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双配备制度。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履职,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坚持集中供餐的公益性定位,落实体现公益性的投入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侵
4、占学生利益。鼓励学校采取自办模式、劳务外包模式开设食堂。第十条学校采取委托承包经营食堂、校外供餐的,应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合理合法收益和退出条件,学校应加强委托承包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得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参考,对满意度较低的学校食堂、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和校外供餐单位,要督促及时整改。第十二条委托承包学校食堂
5、、校外供餐的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对供餐的食品安全负责。(一)应主动接受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进货查验,规范加工制作行为,确保食品的烹饪加工、保存条件和保质期、餐食配送的温度和时间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要求。(二)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开展自检。(三)应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公开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四)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和业
6、务操作规程,督促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时向所在学校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运行和人员经费的投入。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以及采取校外供餐方式供餐的,应落实零租赁政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承包费、管理费、人头费托管费等,严禁转包、分包。学校应完善零租赁政策惠及学生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健全学校集中供餐成本核算和餐饮定价、调价监督机制,餐费监管,保证饭菜卫生安全和营养健康、价格基本稳定,并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第十四条学校应保障基本大伙在学生伙食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大中专(技工
7、)院校食堂风味特色档口不应超过五分之二;除集中供餐规模较大的中学可开设少量风味特色档口外,其他中小学食堂原则上不开设风味特色档口。风味特色档口与食堂基本大伙应一并纳入学校和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统一管理。档口应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设备、设施,禁止在蒸煮或备餐区等食品处理区设置档口。第十五条集中用餐的学校应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承包或委托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劳务外包方以及大宗食材供货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投标工作流程开展招标。采取校外配送供餐方式的学校,按照隶属关系由县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公开招标确定校外供餐单位名单,学校再按要
8、求从中选定本校的校外供餐单位。第十六条学校与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签订协议时应明确考评退出机制,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或对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第十七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选址,建设与自身食品经营需求、供餐人数相适应的食堂,保持食堂环境清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一)根据食品加工、供应流程合理布局,配备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建立有关设施设备定期维修、维护管理制度。(二)应设置安防措施可靠的食品库房或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昌市 落实 学校 食品安全 管理 四方 责任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