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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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程序,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遴选的用人单位、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第三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应当遵循公正性、程序化、保密性、制约性四个基本原则。第二章考前准备第四条理论知识考试考场准备(一)纸笔作答理论知识考试考场一般设置在标准教室,实行单人、单行、单桌排列,前后左右间距80厘米以上,应满足监考员无障碍到达每个考位技术要求。计算机智能
2、化理论知识考试考场一般设置在标准机房,并配有管理机、不间断电源等配套设备,相临电脑做好防窥措施,应满足监考员无障碍到达每个考位技术要求。(二)理论知识考试考场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考场无死角。(三)理论知识考试考场应符合防火、照明要求;考场所在楼层或相近楼层应设置考务办公室,考场所在建筑物入口应张贴考场分布图。第五条操作技能考核考场准备(一)操作技能考核场地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考场无死角,符合安全、防火、照明要求,并满足安全疏散要求。(二)操作技能考核场地、设备、工具、工卡量具、原材料等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及操作技能考核场地准备通知单要求。(三)操作技能考核场地应相对封闭,并
3、设有考务办公室及考生备考区或备考室,各考核场地入口处应设置工位抽签处。(四)制作工件或作品的操作技能考核场地应设置独立的评分室。第六条综合评审考场准备(一)综合评审考场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考场无死角,符合防火、照明要求,并设置评委席、答辩席等;按答辩需要配备投影等设备。(二)考场所在楼层或相近楼层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及候考室。(三)如需现场抽签答辩,还需设有备考室。第七条考场编排(一)纸笔作答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取按职业、级别混排方式;计算机智能化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取打乱题干、备选答案顺序方式。(二)操作技能考核按工位数编排考核批次;每批次入场前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工位。(三)综合评审按时间编排答辩
4、批次;每批次开始前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入场顺序。第八条制发准考证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时间、地点确定后,制发准考证。准考证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职业(工种)、等级、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须知等。准考证在认定期间与身份证件共同使用,也作为成绩查询凭证。第九条人员准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场人员一般由主考、副主考、考务组长、工作人员、监考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等组成。(一)主考一般由评价机构负责人担任;考生人数较多时,可增设一名副主考,由评价机构分管领导担任;考务组长一般由负责考务工作的管理人员担任;工作人员(含考务工作人员、记分员、核分员、场地设备安全员、安全保
5、卫人员等)由评价机构按实际需求抽调。(二)理论知识考试监考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员,每增加15名考生需再增加1名监考员。(三)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由评价机构在本机构考评员信息库中选派,一般为3人以上单数,与考生配比满足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四)综合评审评委一般为3人以上单数。(五)内部质量督导员由评价机构在本机构质量督导员信息库中选派。(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前13日,考务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考务会,布置工作任务并做好记录。第十条试卷准备(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前,工作人员依据保密规定要求,根据本次认定职业(工种)和等级需求,在保密室的保密电脑题库中抽取所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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