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docx
《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促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及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粤民发(2015)37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继续对我市基本殡葬服务实行免费,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对象为:在本市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第三条本办法所免除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是指以下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标准:(一)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二)3日内普通冷藏柜遗体防腐存放;(
2、三)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四)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五)骨灰寄存3年;(六)遗体消毒;(七)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上述服务项目的免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超出免费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服务费用由丧属自行承担。鼓励生态安葬,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骨灰在本市实行生态安葬的,逝者的丧属按照我市有关生态安葬补贴的政策领取生态安葬补贴。第四条符合免除费用条件的,丧主直系亲属(含法定监护人,下同)或经丧主直系亲属委托的丧事经办人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区)殡仪馆领取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材料:(-)死者身份证或其他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珠海市 免除 户籍 居民 殡葬 基本 服务 费用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