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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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9)1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试行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在现有养老制度和服务体系基础上,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我市老年人照顾保障制度,保障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需求,探索建立我市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
2、务,进一步完善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顾保障制度,构建定位准确、服务精准的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适合珠海实际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服务对象享受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珠海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二)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六个月以上,病情已基本稳定,未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护理等级评定达到3级及以上;(三)未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政府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高龄老人。三、服务机构申请定点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应依法登记并经民政部门备案,内设有医疗机构,且该机构为珠海市
3、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在三星及以上等级,且在评定有效期内。(三)申请机构的护理床位超过总床位50%o四、服务内容高龄重度失能长者按照失能等级对应的照护内容技受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符合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清单的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包括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两大类。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清单由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另行制定。五、服务申请及审批(-)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长者须经过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后,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根据个人意愿向已备案的定点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持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非参保对象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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