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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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新驱动,规范和强化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保证科技管理公开、公正和科学,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福建省和福州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市科技计划并由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安排经费或由市属高校、医疗机构等自筹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的研究开发、平台建设、成果产业化及其他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相关的活动。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可以按事前立项资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包括事后立项后补助)等方式进行资助。
2、奖励性后补助资金包括各类科技奖励和补贴,资金申请与管理按相应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不受本办法约束。第三条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关注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等方向与领域,以问题为导向,以产业技术需求为牵引,加强政府主动布局,广泛吸纳各方意见,设定市科技计划及其项目类别,编制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科技局可以根据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设立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第四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包括指南发布与申报受理、遴选立项、实施过程管理与监督、验收结题管理等环节。第五条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科技计划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市
3、科技局负责综合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按各自职责进行分级管理。第六条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逐步实现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网上公开和信息共享。第二章项目申报受理第七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前工作程序包括指南编制与发布、项目申报、推荐与受理等。第八条对于需要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科技发展战略与规划,按不同科技计划项目类型,编制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市科技局常年接受各方对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的增减或调整的建议,在编制新一年度申报指南时,将吸纳各类合理化建议,力求指南编制科学、合理。第九条指南对各类科技
4、计划项目类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数量及资助方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审批程序等内容予以明确。指南每年定期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项目申报时限以指南发布的时间为准。第十条市科技计划项目一般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立项项目。对软课题项目,可采取定向征集的方式组织申报。对于企业牵头的项目,指南应对企业资质等情况提出明确要求,企业须共同投入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立项配套资助项目按照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配套奖励若干意见政策执行,配套资助项目须经省科技厅或市科技局推荐,并以上级机关计划文书为立项依据。第十一条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福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
5、单位(大学以学院为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院以系或二级学院为项目申报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完成项目必要的人才条件、基本技术装备与设施和保障能力。(S)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科研诚信状况,在申请项目时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为拥有教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业领军人物,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第十二条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归口推荐申报。项目推荐单位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归口组织、推荐有关单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并负
6、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项目推荐单位包括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包括高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及其他新设区划职能部门,以下相同)、市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在榕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等。县级单位与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推荐单位即为立项后的项目实施管理单位。第十三条项目申报实行信息化管理,精简申报要求、报表及流程等。按照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一般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软科学课题申请条件和方式以市科技局通知为准。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应事前登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项目填报。须提交书面材料的,按照“最多跑一趟“的服务
7、承诺,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窗口统一收件。项目推荐单位负责进行形式审查、推荐。第三章遴选立项管理第十四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包括项目形式审查、专业评审、审核审批、签订任务书等。第十五条市科技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项目推荐单位上报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项目组织开展专家技术、管理、财务评审与推荐。第十六条项目评审可采取会议、网络或视频等形式。评审过程与结果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保存记录,逐步建立评审结果、立项信息公开机制,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项目评审以同行技术、财务专家为主。在本市进行的会议评审,参评专家必须是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入库专家,并活跃在科研一线、熟悉专业技术,并
8、视需求邀请省内外专家参与。与产业应用结合紧密的项目,在条件允许时应选取活跃在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评审。第十七条市科技局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项目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可采取会议汇报、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第十八条市科技局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综合评审结果提出立项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年度立项计划和当年应拨科技经费。事前立项资助项目,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应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转拨市级资助经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的资助经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对技术评审或管理评审分数不及格的项目,不予立项。第十九条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管理单位依据项目申请书、评审意见和下达的科技项目计划,商议签订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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