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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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53号),为保障2015年所有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后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把握关键节点1 .关于暂停转学。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为保障毕业结业和统一升级操作的顺利实施,从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全国学籍系统”将暂停发起转学业务,7月15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可继续办理。2 .关于毕业
2、结业。各地各校应于7月30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中小学生毕业结业操作。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结业无需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高中阶段需经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进行毕业结业操作时,学校应登记学生的毕业或结业去向信息。毕业去向暂时不明确的,待学生升学后,可通过系统自动回填。3 .关于统一升级。全国非毕业年级中小学生升级时间为8月10日24时,由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统一进行。4 .关于招生升学。根据教育部要求,我厅已在“全国学籍系统”统一设置全省小学新生注册和招生业务处理时间,今年招生处理工作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特殊原因需延期的,请提前向我厅基础教育处说明情况。省内招生升学,有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操作
3、形式。统一招生是指预先指定招生学校,由招生部门提供招生结果名单,可批量处理。自主招生是指学校在统一招生之外,自行进行招生处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处理应以统一招生为主。跨省招生升学,按毕业后跨省就学进行操作,在进入“全国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二加快完成毕业结业操作前的各项工作任务1 .毕业结业操作的前提是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在办业务处理、毕业年级学生数据质量核查、涉及毕业年级学生的问题学籍处理任务。各地应于毕业结业操作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所有在办业务,未能按期完成的将被清理。教育部将通报未完成业务的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和责任学校,请各地务必抓紧落实。2 .各地和学校要加快推进毕业年级学生的问题学籍处理,防止出现毕业年级学生受其影响无法毕业升学的情况。要加紧核实毕业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在实施毕业结业操作前完成所有毕业年级核查任务。3 .本通知未尽事项请按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47号)办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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