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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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主要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5年过渡期
2、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街镇、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镇、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
3、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二、重点措施(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1.调整优化健康帮扶政策。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继续实行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对标对表中央政策举措以及国家部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分类、有序、逐项调整优化区级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间超常规保障措施,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责
4、任单位:区医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街镇。2 .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3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两定一加强”(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作为区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3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结合区域诊疗能力,根据市级大病专项救治相关要求可适时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必要时逐步推广到其他非定点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定点医院。3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要求,推进精品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持续做好脱贫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扩
5、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类重点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街镇。4 .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将区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有关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继续落实并适时调整完善“一站式”结算机制。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管控机制,强化农村低
6、收入人口信用监管,杜绝恶意拖欠医疗费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各有关街镇。5 .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对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关注因病刚性支出较大人群,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各有关街镇。6 .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将农村低
7、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重点对象,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帮扶措施。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各有关街镇。7 .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按照关于印发市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19)39号)中明
8、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建好”、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2025年实现区域内有2所三级医院。动态监测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和社区医院建设,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情况,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优化街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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