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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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镇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扎 实开展20xx年度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黔民发20xx 1号)和州 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关于扎实开展20xx年度低保年度核查的 通知(州民发20xx 5号)和剑河县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 查工作实施方案剑民通20xx 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 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 保障功能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的十九大和
2、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 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 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则, 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 应退则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保障标准、范围和类别(一)保障标准。此次仍按照20xx年度农村低保标准4308元/ 年,城市低保标准625元/月开展年度核查,省
3、民政厅有其他规定的 按相关规定执行。(二)保障范围。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 的核心依据,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政策 规定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低保政策精准性,严格 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合理确定保障待遇,做到对 象精准、待遇公正。对经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 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缓退期的低保对象,坚决防止超期 “错保”,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 则退”。(三)保障类别。长期保障户(家庭基本无收入):家庭主要 劳动力因长期患大病(包括重度精神病)或重度残疾(一至二级)丧 失劳动能
4、力,家庭其他成员年老(60周岁以上)或未成年(18周岁 以下)的家庭;父亲过世母亲改嫁或出走的困境儿童;已成年且 单独立户,丧失劳动能力的单身重度残疾人(一至二级)。重点保障 户:丧偶、单亲,子女未成年,本人因病或因残收入低,造成家庭 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家庭;家庭成员长期患大病(包括 重度精神病)或重度残疾(一至二级)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年人 均收入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家庭。一般保障户:因家庭成员在读高中 及以上学校、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其他等原因造成家庭年人 均收入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家庭。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29日4月2日)根据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城乡
5、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会精神,安排部 署全县20xx年度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各村要参照本方案,并及 时召开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会议,抓好入户核查人员培训工作,全面安 排部署低保年度核查、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及特困供养人员的调查 评估工作。(二)核查评议阶段(20XX年4月3日一4月20日)1 .农户申报(20XX年3月3日一4月4日)。新增申请对象 持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或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的 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向镇人民政府或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 按要求填写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申请低保时,申请 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对已受理的低保
6、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各村 委委进行单独登记)。2.入户核查(20xx年4月4日4月12日)。各村委会要组 建入户核查工作组,由包片领导任工作组长,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 部、村两委会成员为成员,对辖区内所有在册低保对象、新申请对象、 未纳入低保的边缘户、监测户等对象入户核查,入户调查组必须2人 以上,其中一人为国家正式干部,通过手机终端上的多彩宝手机APP 开展入户核查,并同步填写纸质版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状况入户调查表,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 负责”的原则,所填表格要确保信息准确、内容真实、记录全面,不 漏项,收支清,逻辑强,不矛盾,前后对应。
7、各村务必于20xx年4 月12日前完成入户核查。3.民主评议(20xx年4月12日一4月14日)。各村在调查 核实的基础上,以村委会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对辖区内所有在册 低保对象、新申请对象、未纳入低保的边缘户、监测户等对象家庭经 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坚决防止“以评代 核”(即不开展入户核查,直接参与民主评议),评议人员由驻村第 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评议小组人数原则上不 得少于20人,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人数的二分之一,每 个村民小组都要有代表参加,民主评议的流程为宣讲政策、介绍情况、 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各村务必于20xx年4月
8、14日 前完成民主评议,并将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会议图 片、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等材料上报镇人民政府(镇社会事务办)。4.一榜公示(20xx年4月14日一4月20日)。各村委会入 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委会设置的低保固定公示栏和村民聚居地 公示7天(公示对象必须包含拟保障对象和拟退出对象)。同时公 布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举报电话(县级举报电话:县民 政局:5369402,县纪委监委:5369383,镇人民政府:5170002),接受 群众监督。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一榜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后 的对象名单、公示照片上报乡镇人民政府(镇社会事务办)。()审核审批阶段(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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