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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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XX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当为自然人)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适用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较大数额罚没款是指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单项或者合计价值总额达到30万元(含30万元)
2、以上的。第三条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三)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第四条案件承办部门负责办理举报奖励标准的计算、核审、发放工作。第五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举报渠道,受理有关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
3、,保证奖励资金及时发放。第七条举报案件结案后,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审核确定是否属于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并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审核获得举报奖励的条件。第八条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据XX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法制审核。第九条案件承办部门对照举报材料、案件相关材料,审核举报事项的相关情况:(一)举报人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身份证明等信息;(二)举报事项与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一致性情况;(三)举报奖励的主要诉求;(四)是否予以奖励;(五)需要核
4、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依据行政处罚认定的违法事实,对照举报人提供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确定举报奖励等级。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二)二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三)三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第十一条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最终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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