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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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农村“三地”联动改革,助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勇当绿色低碳发展的探路者,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
2、转,强化农地生产经营监督,促进高质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二)主要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促进土地流转率逐年提升。2025年土地流转率达到75%以上,100亩以上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到65%。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实现应发尽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当年累计发放贷款金额保持在3亿元以上。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2025年,每年培育提升家庭农场500家以上,县级以上示
3、范性农民合作社稳定在300家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350家以上。建立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土地流转审核、监测、风险防范、纠纷化解等制度。二、重点工作(一)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制度。严禁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发包方不得因婚丧嫁娶等原因私下调整承包地,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收回的土地,可承包给农户缓解人多地少矛盾。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相关调查成果、申请申报材料等纸质和数字化成果管理,因转
4、让、互换、分户等原因引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及时变更合同,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探索农户承包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二)鼓励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推进农地标准化建设、宜机化改造,建立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开展整村整组连片流转土地,因地制宜采用出租、入股、定量不定地等方式推进土地流转,灵活采取土地互换、并地等方式妥善处理“夹心地”、“插花地”等问题。鼓励村集体对流转土地开展农田改造和管护,采用直接经营或者转包、租赁等方式统一经营各类土地。鼓励通过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信托公司等中介方式,统一流转土地、垫支土地租金、监督土地使用等,保障主体合法经营和农户土地收益。(三)规范土地流转合
5、同管理。土地流转应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协商土地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租金支付方式、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有关补偿费等,并明确土地用途,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土地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的,应约定价格浮动机制。土地流转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农户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他人流转土地,需出具流转书面委托,一并授予其同意受让方开展流转土地经营融资担保权限。经农户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经营主体可再次流转土地。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双方可约定承包到期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由正在经营的主体优先经营,确保农业项目跨承包期平稳过渡。(四)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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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规范 促进 农村土地 经营权 流转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