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X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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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X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学院:为认真做好202X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及贷后管理工作, 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 于做好202X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X) X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提前还款及贷款展期(-)提前还款借款学生每月均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 (当月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将在当月20日进行批量扣 划;若当月15日之后至下月15日之前申请前还款,则国家开发银行在下 个月20日进行批量扣划
2、),并根据系统提示金额通过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 款、支付宝主动还款或将需还本息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 中的方式进行还款,国家开发银行每月20日进行批量扣划。注: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所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始 产生自付利息。各学院应在学生离校前使学生熟知办理程序。(二)贷款展期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2015年(含)以后签订借款合同的毕业生不再限制是否连续攻读)的,均可办理展期手续。展期期间, 学生仍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需先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 贷款展期申请,然后按照要求准备以下材料: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 表(原件,见附件
3、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件),均为一式两份,并在9月X日前,由原所在学院统一送交至校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汇总名单见附件2) o 未在系统提交申请、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交至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学生将无法办理贷款展期。二、毕业确认的办理即日起,各学院应有序组织、指导借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 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的习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 等方式对所辖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 效沟通,并及时把未做好
4、毕业确认的学生信息反馈给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并就未完成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学生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沟通联系, 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教助中心(2016) 60号) XX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教资助(2013) 14号)文件规定,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 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督促学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在线服务系统,核对、修改、更新、完善本人的基本信息、贷款信息、联系 方式、联系人、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学院需对每一位借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包括QQ、微信、
5、电子邮件等)、工作单位等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进行核实,并及时在系统内进行维护,方便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借款学生核对信息和申请毕业确认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1 .请各学院要求借款毕业生(含生源地和高校地)务必登录在线系统, 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详细登记本人相关基本信息,具体要求详见贷款 系统毕业确认办理说明(见附件3);2 .学生在线核对、更新或修改本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数据变更及毕业确认审核1 .数据变更确认各学院使用贷款经办人账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 入“贷后管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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