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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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为推动落实XX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 的“深入推进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要求,积 极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我县食品“三小”的 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水平,杜绝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依据XX 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XX市食品 “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经县政府食安办研究, 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思路深化食品“三小”整治提升工作,按照“治理一批、规范 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将“三小”行业全部纳入管理,最 终实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固定化、监管整治常态化
2、、“三小” 行业自律日常化。对发现无证生产经营的“三小”单位,坚决 依法予以取缔。采取无证办证、无卡办卡、有证规范、规范提 升总体思路,摸清底数,健全档案,明确事权,实现监管全覆 盖,消除监管盲区。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有效解决和基本消除我县“三小”食品行业 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IO0%建立小作坊、 小餐饮、小摊点信用档案,记录登记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台账。食品“三小”经营者全部建立进货 查验记录制度,对购入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 品,查验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 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
3、间等内 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三、责任分工县政府食安办负责统筹协调此次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 升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 餐饮监管股负责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帮扶、指导、推进 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食品监管股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 具体落实,督促指导各分局工作开展。(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区域内食品“三 小”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 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办理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证、 备案卡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办证,及时向食品监 管部门通报办理数量,与各
4、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密切协作,形成 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二)食品监管部门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综合治理提升工作的组织实 施。负责制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 理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 经营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主动沟 通承担办理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证、备案卡的乡(镇) 人民政府,掌握办证数量及信息共享。县住房户城乡建设局负 责流动食品摊点的取缔疏导工作,主城区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 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达到I
5、O0%。对有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进行 规范管理,对无备案卡的小摊点予以取缔。(三)市场开办者责任:集中生产、交易市场开办者、柜 台出租者、场地房屋出租者和展销会、庙会、博览会等举办者, 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助履行查验小作坊、小餐饮、 小摊点的相关证明及信息;检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生产 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建 立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档案及管理制度。(四)食品“三小”经营者责任:小作坊、小餐饮、小摊 点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超出登记证、 备案卡载明的经营项目以及备案卡载明的区域
6、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当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购入的食品原 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查验生产许可证、登记证、 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四、时间进度安排(一)摸底部署阶段(2021年8月15日至8月25日)一是部署开展本区域内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工作,召开部署 动员、培训会议。二是制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食品安 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三是开展食品“三小”摸底调查工作, 建立摸底台账。(二)建
7、档立制阶段(2021年8月25日至9月30日)一是建立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管档案,制定配发小 作坊、小餐饮信息公示牌。二是帮扶市场开办者、“三小”经 营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制定并发放统一的购销台账、 明白纸。四是制定“小作坊”负面清单制度。(三)规范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L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无证无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帮扶无证经营者办理证、卡。二是结合当 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在媒体公示各承担办理登记证和 备案卡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工作时间。三是在日常巡查过 程中或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发现的无证经营者要发放明白纸告知 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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