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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模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园主委员会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某某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甲方将创盛世嘉园小区委托于乙方实施物业管理服务, 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商住座落位置:某某开发区积山村糖边1058号占地面积:284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583平方米,其中:住宅:63181平方米;商业店面:2402平方米;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本物业 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 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服务事
2、项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 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 墙面、散水面、屋面等部位。第五条 共用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共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 排烟排气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 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备。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 和管理,包括区内道路、园林绿 地、停车场库、照明路 灯、消防栓、排水管道、窖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 建筑智能系统等设施。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
3、理,如 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 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第十条区域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查、门 岗执勤、协调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所涉及的其他公共事务 等。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后,与业主及使用人在本物 业管理区域不存在人身、财产保险或保险关系。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技术资料、住 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 .综合管理服务费;2 .固定车位管理费;3 .临时
4、车位使用费4 .公摊水电费;5 .特约有偿服务费。第十五条 法规规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 设施的维修、养护。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 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 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七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小区管理规约 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采取批评、规劝、警告、 制止等措施。第十八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的二次装 修,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装修监管。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九条委托服务期限壹年,自 年1月1日至 年12月 31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条甲方权利义务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
5、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方案、收费标准;年度物业 服务计划和收支预决算。公共设备设施大中修预决算以及小 区管理的重大事宜。3 .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服务目标的完成情 况。4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因此项 问题而造成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时,协助乙方催交。5 .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6 .为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在管理期限内由乙方无偿使用。7 .对乙方在本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拥有不适任时的否决 权。第二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小区物业 的相关管理规定、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并实施。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
6、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有 关部门处理。3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及本物业相关 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4 .对无正当理由拖欠费用的业主或使用人除加收滞纳金 外,可停止各项服务。5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 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 .负责编制物业年度服务计划及服务费用预、决算报告。7 .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房屋公共维 修金等费用收支情况。8 .负责编制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绿化 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报经甲方审定后组织 实施。9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 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
7、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 约定,并负责监督。10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 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 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11 .房屋公共维修金的使用,按漳州市房屋公共维修 金管理规定执行。12 .本合同终止不再继续委托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 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结转责任期内房屋公共 维修金余额。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二十二条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1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装修房屋时,不碍观瞻,不 危及他人安全和房屋结构。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 修合格率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2 .设备
8、运行:所有设备应管理完善、运行正常、保养良 好、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每日有设备运行记录。 生活用水的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各种设备 运行在管理期限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3 .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公用配套设施不得随意改变 用途,供水、供电、通讯、照明、消防等设备完好无损,工 作正常可以随时启用。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排水设施畅通。4 .公共环境:垃圾箱、果皮箱等保洁设备应齐全。实行 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房屋的公共楼梯、走道、 车库、中庭、天台等部位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 用。建立卫生保洁日巡查制度。5 .绿化:应有专人对本物业绿化部分进行养护、修剪, 及时
9、补种损坏、枯死花木。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绿地现 象。6 .治安防范、交通:本物业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 值岗、巡查;护管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严谨规范;危及住 户安全处设有警示标志及防范措施。交通车辆停放有序,无 乱停乱放现象,无职责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费用1.综合管理服务费合同期内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业主收取:A.住宅:0.5元m2月;商业店面:0.8元m2月;固 定车位30元/俩月。B.空置房屋、车位的综合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上列标 准向业主收取;2.业主逾期交纳综合管理服务费的,可按日加收所欠缴 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第二十四条 公用电费按漳州市住宅区公
10、共用电电量分 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据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使用人 分摊收取;公共水费按漳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 相关规定据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使用人分摊收取。第二十五条 乙方办公及工作人员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 乙方自行支付。第二十六条 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 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物价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 收取,物价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乙方与当事人按市场价格商议 收取。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二十条及其他条款中的约 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 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
11、合同;造成乙方 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本合同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条款中的 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 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 乙方实际管理运作时的人员配置、管理指标、 服务承诺等如与管理方案、服务承诺中的相应内容不符,甲 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第三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 的,应向对方支付
12、壹拾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 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八章名词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 设施,其解释如下:1、共用部位,是指住宅区内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住 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 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 构、室外墙面、散水面、屋面等部位。2、共用设备,是指住宅区内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住 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 照明灯具、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 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备。3、公共设施,是指住宅区内,由业主和使用
13、人共同使用 的道路、园林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消防栓、窖井、 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系统等设施。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且服务成 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签委托服 务合同。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 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 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 的,可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解决。条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 为依据,届时双方协商解决。第三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附件补充,或以 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有效组 成部分,书写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标方案书等 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有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 见。第四十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壹份,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