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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西医结合肝病防治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 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 知、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及河北省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的精神,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 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 方式。为进一步规范肝病诊疗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掌握开展肝病综 合防治和诊疗方法,促进分工协作机制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
2、日益增 长的中医药保健、公共卫生服务等需求,组建中西医结合肝病防治联盟(以下简 称肝病防治联盟)。第二条 肝病防治联盟为非独立法人组织,以国家医改方针为指导,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 开展相关活动。第三条组建原则:(一)自觉自愿,循序渐进。肝病防治联盟坚持自愿参与、自觉联合的 原则吸纳成员单位,主要以合作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以管理为手段,以技术、 人员、项目、信息等业务协作为切入点,先易后难,由浅入深,逐步增加协作内 容,改进运作模式,向更为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二)落实功能,分级诊疗。坚持分级诊疗,推动肝病防治联盟内各级 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功
3、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构建功能互补、分 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共同体。(三)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建立肝病防治联盟成员单位内部设备、技 术、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机制。在各级医疗机构平等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医务 人员的实际利益,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第四条肝病防治联盟宗旨:以国家医改精神为指导,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实现联盟 内部的检查结果互认、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不断提高基层医生对肝病及肝脏相 关疾病的诊疗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周到、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肝病早期筛查及中西医防治网络,为全市肝病预防保健及健康服务提供策略, 并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4、为肝病中西医防治与研究事业做出应有的 贡献。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 组建方式。以河北省中西医结合肝胆病防治中心、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第五医院为核心,依托其技术、 人才和设备优势,以管理、技术等为纽带,吸收所属县(市)中医医疗机构、乡 镇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成员单位,组建肝病防治联盟,形成规模 效应,促进共同发展。第六条 管理模式。肝病防治联盟设置理事会管理机构,理事会设名理 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常务理事及理事若干。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设秘书长 一人,秘书若干人,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肝病防治联盟日常工作。第七条 理事会职能。理事会研究制定、修改肝病
5、防治联盟章程和发展 战略及相关制度;探讨肝病防治联盟范围内肝病健康网络机制及肝病健康管理服 务模式的建设。第三章合作形式第八条 肝病防治联盟成员单位坚持原单位名称、机构性质、独立法人、 债权债务等不变的原则。成员单位公共任务职能不变、职工身份和人事关系不变, 以章程为共同规范,与其他成员单位签订肝病防治联盟合作协议书,并按照协议 书内容开展工作。第九条肝病防治联盟成员单位本着合作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管 理合作、医疗合作、科研及教学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肝病防治联盟成员单位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遵守肝病防治联盟章程,执行肝病防治联盟理事会决议,完 成肝病防治联盟安排的
6、各项任务;(二)接受肝病防治联盟理事会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支持肝病防 治联盟工作,维护肝病防治联盟利益;(三)向肝病防治联盟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四)组织、协调肝病防治联盟内部的协作关系、帮扶项目、合作办法 等;(五)执行肝病防治联盟制定的各项质量控制与管理规范,落实肝病防 治联盟开展的相关合作、协作项目;第十一条肝病防治联盟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肝病防治联盟成员单位可挂中西医结合肝病防治联盟成员单位 和第五医院技术协作单位的牌匾。(二)优先参与肝病防治联盟开展的合作项目;优先引进肝病防治联盟 推广的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优先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优先推 广本单位符合条件的
7、制剂。(三)探讨肝病防治联盟内医疗服务模式、专业结构、业务发展方向, 形成优期口合力。研讨肝病防治联盟内部学科发展建设问题。(四)修订肝病防治联盟章程。第五章合作内容第十二条力口强成员单位技术指导,加快肝病学科建设。依托核心单位 在专业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与成员单位之间开展肝病有关诊疗新技术, 实现技术资源共享,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中西医综 合服务领域全覆盖,发挥中西医在肝病专业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救治、肝病康 复中的核心作用。第十三条 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提高成员单位 肝病中西医临床疗效,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 医
8、结合诊疗方案,探索建立完善重大疑难肝病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强化中 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第十四条 建立肝病防治联盟专科对口扶持机制。根据各医疗单位的业 务特点,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对口关系,加快基层医疗 机构人才培养、建立肝病专科临床协作机制。第十五条 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绿色通道。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 准,加强各级医疗单位互助诊疗交流,结合会诊意见,建立会诊、转诊档案,按 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 则,制定肝病防治联盟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 通的双向转诊
9、具体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积极建立远程医学中心,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预 约和双向转诊、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及疑难重症救治水平,方便 群众看病就医。第十七条 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指导培训。上级医院要定期安排肝病 防治联盟内的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免费四修学习。积极推广学科指南及 临床路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疾病的规范化、同质化诊 疗。第十八条推进优势医疗资源下沉工作。上级医疗机构要成立医疗团队, 由医疗专家、技术骨干组成,一是负责为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肝病防治药品的用药 指导,实现肝病防治药品共享;二是负责上转患者在院内的接诊、诊疗等工作及 下转患者的康复指导工作;三是负责对于成员单位因自身条件限制无法完成的检 查项目协助完成。第十九条 开展科研协作与联合攻关,申报科研课题,研发推广新技术、 新项目、新疗法、新制剂。第二十条 其他经理事会研究决定的合作项目。第六章附则本章程经肝病防治联盟理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生效,章程内所有内容解 释权归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