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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卫生示范户”等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我乡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创建美丽乡村的 积极性,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群众卫生意识。乡 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开展“卫生示范户”“最 美庭院”“卫生示范村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切实提 高群众卫生意识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激发全乡 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热情,向全乡推出一批新时 代讲卫生的农民典型,让村民学有榜样,比有目标,营造“人 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共同建设美丽 蓬东。二、工作
2、目标(一)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家庭干净整 齐,卫生整洁。(二)培养村民自觉履行村规民约,主动接受卫生监督 管理。(三)要求群众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切实做到房前屋后 无柴草乱放、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流、无道路乱占、无粪 土乱堆;不焚烧垃圾秸秆。三、评选时间2022年1月底前评选一次,以后每季度评比一次。四、评选范围及名额全乡5个村(居)家庭户、“卫生清洁户”,各村(居) 评选名额控制在农户总数的5%以内,“最美院落”各村(居) 评选1-3户。五、评选程序(一)广泛动员发动(1月15日前)。层层召开动员会, 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分组 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微信群
3、发放倡议书等,广泛宣传评选 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为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 程,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卫生示范户”评选 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二)严格标准评选(1月25日前)。每个村(居)成 立由村(居)委干部、监督委员会主任、新乡贤等成员组成 的5人评选委员会,通过采取农户申请、群众推选、“两委” 推荐等方式收集拟评选对象;对收集到的拟评选农户入户对 照评选标准打分,根据分值和限定指标再由联系村领导、驻 村工作队、村“两委”综合审核确认。对审核的名单进行公 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示范户名单和3张图片(室内、室外、 全景)上报乡规建环保办领取“卫生示范户”门牌。各村
4、(居) 对被评为“卫生示范户”的家庭发放一定的物品作为奖励, 并统一张贴“卫生示范户”门牌。同时,各村(居)要推荐 1-3个“最美庭院”,提交3张展示照片,一张为庭院全景 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由乡领导小组 组织复核后授牌。对各村(居)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每季度评比一次,对工作突出的村(居)发放“流动红旗”。(三)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得“卫生示范户”的家庭户 村里要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不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 抽查一次不合格,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不 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称号,收回“卫 生示范户”门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
5、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 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 高广大群众参与“卫生示范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 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卫生清洁行动, 维护村组集体荣誉,共建美好家园。(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对已评定的“卫生示范户”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挂牌的 “卫生示范户”进行复评。对坚持不好、达不到要求的予以 摘牌,以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上新台阶。(S)严格执行标准。“卫生示范户”评选活动要做到 坚持标准,户户过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卫生示范 户”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卫生示范户”真正起到 带头示范作用。(四)加强组织领导。乡上成立“卫生示范户”等评选 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张茂奎任组长,农业和妇女工作 分管领导罗雪、刘春云任副组长,各联系村居领导、规建环 保办、农业服务中心、乡妇联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 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建环保办,由郑和任办公 室主任,王丹负责具体评选工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