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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突成劲物皮僭应急覆室0录1总则1. 1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突发动物疫情分级1.5 指导思想1.6 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 1应急指挥机构2.2日常管理机构2. 3专家组3. 4应急处理机构3突发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4. 1监测3.2预警3. 3报告4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4. 1应急响应的原则4.2应急响应4.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5. 4应急响应的终止5善后处理6. 1后期评估5.2奖励5.3抚恤和补助5. 4责任5.5 灾害补偿5.6 恢复生产5. 7社会救助6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6. 1政策保障7. 2物资保障8. 3
2、资金保障9. 4技术保障10. 人员保障6. 6疫情通报机制和信息交流制度7监督管理7. 1培训8. 2演练8各类动物应急预案的制定9附则9.1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9.2预案管理与更新9.3预案解释部门9.4预案实施时间市突成劲物度僭应急强多1总则1. 1编制目的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省动物防疫条例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
3、预案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市境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1.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级)四级。1.4.1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包括我市在内的我省以及相邻省份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包括我市在内的我省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在包括我市在内的数省内呈多发态势
4、。(2)口蹄疫在14日内,在包括我市在内的5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3)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包括我省(含我市)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或我省有3个以上设区市(含我市)发生疫情。(4)非洲猪瘟:全国新发疫情持续增加、快速扩散,21日内包括我省(含我市)在内的多数省份发生疫情,对生猪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5)包括我市在内的我省区域内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6)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I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1.4.2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包括我市在内的2个以上市发生疫情;或包括我市在内有20个以上
5、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的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2)口蹄疫在14日内,我市和相邻市或者包括我市在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3)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包括我市在内的我省范围内有2个以上相邻设区市的相邻区域,或者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4)非洲猪瘟:21天内,全国9个以上省份(含我市)发生疫情,疫区集中连片,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我省范围内20个以上县(市)区(含我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等其他一类动物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6)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在我省(含我市)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
6、、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在我省发生。(7)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设区市(含我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8)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其他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1.4.3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In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区(含我市)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2)口蹄疫在14日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区(含我市)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3)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在我市辖区内2个以上县(市)区(含我市)发生疫
7、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4)非洲猪瘟:21天内,包括我省在内的4个以上、9个以下(含我市)或3个相邻省份发生疫情。(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我市辖区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含我市)发生猪瘟、鸡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6)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我市辖区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含我市)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我省已消灭、但国内其他地区未消灭的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等在我省(含我市)又有发生。(7)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8)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其他HI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1.4.4 一般突
8、发动物疫情(IV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市内发生。(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我市内呈暴发流行。(3)在我市内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4)非洲猪瘟疫情21天内在4个以下省份发生疫情包括我省(含我市)。(5)常规监测中,我市虽未发生禽只异常死亡病例但多点检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学阳性。(6)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1.5 指导思想建立健全组织领导、预防控制、疫情网络、物资保障等工作体系,完善政策,健全法律,理顺体制,健全队伍,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加强疫情监测、科学有效预防为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全面做好我市突发动物疫
9、情防控工作。1.6 工作原则1.6.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L6.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市、镇(街)两级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市、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10、)迅速作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1.6.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突发动物疫情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1.6.4 依法防控,科学防控。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加
11、强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控技术等研究、推广和应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 1应急指挥机构市政府成立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应成立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2. Ll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农业农村局长任副指挥,成员由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协调外部救援力
12、量、救援装备;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突发动物疫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负责突发动物疫情时的信息上报与新闻发布;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的监测,对防疫相关物资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2)市科技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的科技攻关、研究推广。(3)市公安局:协助做好疫区(点)封锁和强制扑杀等工作,加强疫区(点)及周围地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4)市民政局:负责发生疫情
13、时,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组织和指导对因动物疫情导致的贫困人员社会救济工作。(5)市财政局: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管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6)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在封锁区和周边相关地区、交通枢纽设立动物检疫消毒站;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7)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市场监测,适时组织市场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城市园林、广场和社区等禽鸟防控工作。(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监测人畜共患疫病在人间发生情况;做好疫区(点)内相关人员的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参与预防、控制、扑杀等
14、工作高危人群的保护;防控人类病例的发生和流行;做好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Io)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对突发动物疫情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突发动物疫情防控;负责全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11)市综合执法局:协助做好城市园林、广场和社区等畜禽防控工作。(1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禽、候鸟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做好疫
15、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建立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起草上报汇报材料,配合宣传部门起草新闻发布通稿;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畜禽的扑杀、畜禽尸体和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畜禽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畜禽的饲养、经营及畜禽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突发动物疫情的调查处理;具体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14)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应通报和教育同业企业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