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干30天”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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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干30天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做好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审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党组决定,自2022年8月11日至9月1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干30天”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行动目标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依法施策、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整治占路经营、露天烧烤、乱贴乱画“小广告”、不文明养犬、地桩地锁、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乱搭乱建等问题。根据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审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2、方案的要求,依托徒步巡查机制,对巡查发现的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好工作台账;对巡查发现属其他部门职责的,将问题清单以移交函的形式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处置。实现乱贴乱画“小广告”、露天烧烤、地桩地锁动态清零,违法占路经营得到有效管控,城市管理领域问题明显减少,市容秩序持续改善,努力“打造文明、卫生之城”,以“洁、序、净、美”的市容环境助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二、组织领导局成立迎接“双城”复审工作行动指挥部,党组书记、局长潘树春同志负责本次行动的全面指挥调度。党组成员李满森同志配合党组书记、局长潘树春同志抓好国家文明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从即日起,其余
3、各分管领导包片下沉相关中队,并从科室及无迎检任务的中队抽调执法人员充实到迎审责任中队(详情见附件一),抽调人员务必自觉服从迎审中队工作安排。同时请各迎审中队落实好抽调人员的后勤保障,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将各路段细化到人,杜绝出现任何问题,确保圆满完成迎审保障任务。具体人员抽调时间另行通知。三、行动任务(一)占路经营整治工作(店外经营、游商浮贩)落实“两齐一入”(即商家、店家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经营物品、自有物品全部入室)标准;各执法中队加强管理,定时开展徒步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确保无游商浮贩、店外经营等占路经营现象,对占路经营且拒不改正的人员依法进行立案处罚。(二)露
4、天烧烤与油烟扰民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和夜间巡查,大力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实施严管重罚,全力遏制露天烧烤违法现象。定期抽检烧烤业户是否使用环保炉具并进行室内烧烤作业,提高环保炉具使用率,对巡查发现的店外烧烤等问题依法严管。加大对存在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的执法巡查力度,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三)乱涂乱画“小广告”整治工作违法“小广告”全部按照“两清一色”(即夜出晨清、随出随清、涂刷颜色与原色一致)标准进行清理。坚持严管重罚、规范疏导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整治策略,不断加大对乱涂乱画小广告的清除防治力度。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语音提示系统”对涉嫌违法乱贴乱画的通信号码进行停机,依据
5、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规定进行处罚,各执法中队对于违法乱贴乱画的通讯号码按照规定流程上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语音提示系统”并于每周四下班前通过OA报送至市容科。(四)不文明养犬整治及流浪犬捕捉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继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根据市养犬管理条例并结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与公安、畜牧等部门的信息对接。认真落实网格化巡查督查工作机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巡查1次以上,对违规遛犬、携犬等重点区域和问题高发区域增加力量,错时执法、延时执法和定人定岗值守,确保巡查管控到位。对发现的流浪犬及时与流浪犬捕捉服务外包公司进行对接,由流浪犬捕捉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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