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补10 条措施(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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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补10条措施(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奖补扶持措施。一、奖补扶持对象在从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研发、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产品研发、品牌打
2、造、资源再利用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奖补扶持条件(一)新品种研发。对县内主导产业开展品种选育保护,经过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为品种证书审定号,给予每个品种研发奖补经费200万元。对新品种研发成果,鼓励在县内优先推广,在县外推广应用的,县人民政府与奖补单位共享应用成果,具体收益分配由双方协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约定。(二)新技术推广。县内企业自主或依托上级科研机构研发的新技术,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在全县推广面积达到1万亩或养殖规模达到1万头以上的,给予每个奖补50万元。(三)科研创新。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且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L5%的,给予奖补20万元
3、;获国家级高新技术的涉农企业给予奖补100万元。(四)引建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扶持县内有精深加工的主体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采取签订订单、保底收购、吸纳就业、股份经营等“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带动群众发展产业,核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按5%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2000万元。被行政机构审批认定授牌为州级、省级、国家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的带动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补。(五)新建项目。在县内投资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业资源化再生综合利用及冷链物流新建项目(享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除外),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在IOOOTOOOO万元的,按总投资额的10%进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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