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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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3)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精神,为推动全省城市地下空间集约节约、合理有序、综合开发,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和城市发展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建设
2、管理,科学推进城市地下空间保护开发,优先保障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地下公共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促进经营性项目建设,统筹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战备效益,推动国土空间资源高效利用。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各市县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状况调查和资源评价,了解地面、地下及周边现有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网、人民防空工程、文物古迹等,结合规划编制、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监测监管、地质调查、地质断裂、防灾减灾等需要,查清现有地下建(构)筑物种类、构成、范围、用途、权属、建造时间,明确各类地下资源的适建规模、分
3、布情况,评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问题和空间适宜性,在资源利用、自然灾害等方面识别潜在风险。各市县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通信、电力、交通运输、人民防空等行业主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现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地下建(构)筑物进行普查并完成数据建档,整合收集地下空间基础调查、规划建设管理、用地权属及附属建(构)筑物确权登记等相关数据,汇交至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适时推行三维地籍管理技术应用,实现信息共建共享、管理动态智能。(二)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各市县根据城市发展需求,把握规划编制深度,因地制宜、合理有序,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相关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提出地
4、下空间开发重点区域,以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管控要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应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按照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下工程与地表建筑相协调的原则,提出地下空间规划目标、平面布局和分区管控、竖向分层划分、横向互连互通开发步骤等地下地上空间一体化安排部署,明确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以及人民防空、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可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合并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区域应编制地下空间详细规划,或结合地上区域开展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明确
5、地下空间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建设规模、主要用途、公服配套、竖向高程、出入口位置、公共通道、连通方式以及分层要求等规划管控内容。详细规划依法批准后,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依据。(三)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坚持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和复合利用。通过运用新技术和资金投入,统筹地上地表地下资源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紧密结合轨道交通、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促进“立体枢纽”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优先安排人民防空、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应急防灾、消防救援、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重要通道地下空间管控,预留远期地下交通干线建设空间。(四)完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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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加强 城市 地下 空间 开发利用 指导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