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docx
《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的通知浙建城管发20232号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省级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引导和规范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现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同时,请各地结合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施行,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分类投收、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体系,统筹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处置等各项工作,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附件
2、:1.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2.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月5日附件1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并应当坚持以末端处理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处理,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甩本目录所规定的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施工或拆装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施工或拆装现场产生的废矿物油、
3、废涂料、废粘合剂、废密封剂、废沥青、废石棉、废电池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执行;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的标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的规定执行。-、工程渣土工程渣土,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类别常见实物列举表层耕植土类红壤、黄壤、潮土、水稻土等建筑原材料类粉砂(土)、砂土、卵石、砾石、岩石、淤砂等其他可利用类淤泥、粘土、人工填土等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土类、建筑垃圾混合,可用于农田改造、土地复垦、绿地覆土等。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淤砂等应分类
4、收集,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可用于建筑原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原料。其他符合条件的工程渣土可采用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路基填垫、山体修复、堆坡造景、烧结制品以及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二、工程泥浆工程泥浆,是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工程泥浆经脱水、固化后形成的泥饼,经检测符合条件或者无害化处理后,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工程泥浆分选后形成的砂、石骨料,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可用作再生粗(细)骨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原料。、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 建筑 垃圾 分类 利用 指导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