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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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进行修订。一、基本原则集中批量转专业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和以生为本为基本原则,实行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为保证教学质量,结合学校专业结构设置、各专业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每年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o退役复学、复学无后续专业等特殊情况学生不受转入比例限制。集中批量转专业工作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二、申请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是我校在读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虽有
2、违纪行为受过处分但已解除处分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L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2 .因身体健康原因,经三级甲等医院检查认定,确实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可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3 .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原专业停招,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的;4 .学习困难等原因,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的(存在2门或以上核心课程不及格,且影响后续专业课程学习的),原则上转入集中转专业接收人数未满额的专业;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6 .上级主
3、管部门规定予以转专业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 .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或已转过专业的;2 .录取时不同批次的或同批次不同院校代码专业的学生;3 .由一种培养方式转为另一种培养方式的(如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升本与普通本科之间);4 .尚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5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或处于毕业学年的;6 .学校其他文件(如招生章程等)规定不能转的、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四、工作流程L学院制定集中转专业接收方案。接收方案应明确规定转专业报名资格、转专业录取条件、接收转专业人数和咨询电话等。转专业录取条件有要求平时成绩、笔试、面试的,应明确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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